朗读
杨委﹝2017﹞26号
杨林镇2017年度监督执纪问责活动
实施方案
根据《开化县“监督执纪问责年”活动实施方案》开纪[2015]8号文件和县纪委有关要求,巩固“三转”成果,进一步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活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县纪委的部署,以深化落实“三转”要求为主线,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抓手,着力解决“三转”后,纪检监察干部干什么、怎么干、干得好的问题,切实履行监督责任,集中精力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打造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干部清正的政治新生态,为建设“关隘古镇·水墨杨林”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内容及步骤
以五项监督执纪项目为载体,突出监督执纪重点,改进监督执纪方式,加大问责力度。整个活动从5月份开始组织实施,11底前进行总结和“回头看”,12份县纪委考核检查。
(一)“重点工程”专项监督检查
镇重点工程包括服务两个重点项目: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和南华山开发项目。
1.检查监督对象:镇村两级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
2.检查监督内容:项目是否如期推进;推进过程中是否存在工作人员吃拿卡要、不作为行为、互相扯皮现象;项目推进程序是否合法合规等。
3.时间和方式: 5月1日—11月30日到项目所在村实地进行检查监督,听取项目推进汇报,吸收分管领导意见,查阅相关台账资料,随时检查随时整改。
(二)“重点工作”专项监督检查
重点工作包括:剿灭Ⅲ类水、清洁工程、五水共治、四边三化、三改一拆、防汛防火等工作。
1.检查监督对象:镇村两级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
2.检查监督内容:对工作是否如期推进,上级交办的督查单是否及时整改,长效机制是否建立等问题进行督查。
3.时间和方式: 5月1日至11月30日,到各村实地进行检查监督,听取项目推并汇报,听取分管领导意见,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对确因主观原因导致进度缓慢的,及时督办、定期通报、及时整改。
(三)“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
1.检查监督对象:镇会计代理中心、村书记、主任、村监委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