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杨委﹝2017﹞28号
关于下发杨林镇2017年度农村清洁工程
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农村清洁工程实施水平,改变村庄、道路、河道、公共场所等不清洁现状,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特制订《2017年度杨林镇农村清洁工程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二、考核依据:
以县、镇两级农村清洁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平时工作督查考核结果为依据。
三、考核等级评定:
根据开农洁办〔2017〕1号文件精神,每次督查分优秀村、合格村、不合格村三个等级进行评定,督查得分在90分之上的为优秀村,在80—90分之间的为合格村,在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村。行政村按人口分类:一类村:川南新村、新源村、下庄村。二类村:东坑口村、云山桥村、蕉荷村、杨林村。三类村:平川村、友好村、霞光村、号岭村。
四、绩效考核方式:
(一)被评为优秀村的村书记、村主任,按一、二、三类村分别奖励600元/人、500元/人、400元/人;被评为合格村的,以80分为起点,按一、二、三类村分别按增加1分奖励40元/人、35元/人、30元/人计算奖金;被评为不合格村的,以80分为起点,按下降1分处罚80元/人计算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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