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政策背景
为确保我县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有效遏制和打击趁项目征迁之机抢栽、抢种珍贵树种、苗木等行为,保障苗木正常种植户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正常的征迁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规定,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集体土地征收涉及苗木种植密度、苗木评估补偿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1.本意见所指的苗木种植密度和苗木评估补偿仅适用于我县集体土地征收工作。
2.苗木种植密度按照《开化县主要苗木种植密度》;苗木评估补偿参照《开化县苗木价格信息》;苗木评估补偿计算规则参照《开化县集体土地征收苗木评估计算规则》。
3.规范苗木种植工作。在县国土局和乡镇政府发布征地告知书后,种植的植物一律不予补偿。告知书发布后,被征地范围内原先种植的苗木评估所采用的苗木信息价即按告知书当季的苗木信息价,跨季度完成的,苗木信息价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