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居)委员会、果木场:
为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管理体系,加强对基层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管理,切实保护土地、矿产等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开政办发〔2017〕26 号文件,现就成立华埠镇村级国土规划协管员队伍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村级国土规划协管员队伍的重要性
党中央提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对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成立村级国土规划协管员队伍是增强农民建房管控力量,加强农村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规范化、法制化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村级国土规划协管员的工作职责
(一)宣传国土、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
(二)协助做好对基本农田、耕地的管理,积极劝阻并及时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告违法占用耕地和其它土地、非法采矿等行为;
(三)协助做好所辖村日常用地检查、监督、调处等工作。主要是对辖区内土地进行动态巡查,对土地纠纷、建房纠纷、信访及时组织化解调处,无法解决的当天上报;
(四)及时报告地质灾害险情,并协助做好地质灾害巡查工作和配合监测员做好隐患点的监测、预报和组织避让等工作;
(五)协助做好个人建房、用地、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征地拆迁等与国土资源管理相关的工作。合理引导村内个人建房,把好农民建房初审关(对农民是否符合建房条件进行审核,应签字确认后提交村民委员会),全程参与农民建房审批村级审查审核;
(六)配合做好村农民建房年度实施方案,年度指标安排。负责建房审批“四到场”踏看,全程参与宅基地的规划选址、地质灾害评估及边坡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土地流转、宅基地置换退出和承包地的调整等工作;
(七)及时反映所辖村内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到场国土规划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八)在违法用地、违章建筑查处过程中勇于担责,积极配合。
三、村级国土规划协管员的工作制度
(一)认真履行巡查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充分掌握本村辖区范围内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动态,对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
(二)在发现违法行为的当日必须将违法情况向所在地国土所或规划站报告,报告的情况包括违法的时间、地点、进度、当事人及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
(三)在及时报告巡查发现违法行为的同时,劝阻违法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向其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四)对于情节性质较恶劣的事件,应立即向所在地国土所或规划站报告,也可直接向主管部门报告,并留守现场,关注事态发展随时报告。
(五)国土、规划分局要做好协管员报告登记工作。国土、规划分局负责人为报告结果的第一责任人。协管员自身也要对报告事项进行详细记录。
(六)聘期内发现协管员隐瞒不报或报告情况与实际情况明细不符的,第一次由国土所、规划站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的要给予通报、告诫;第三次的由国土所和规划站共同提出意见上报政府予以解聘。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是村级国土规划协管员管理主体,承担日常业务指导和管理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