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确保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浙组〔2016〕6号)以及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衢市组〔2016〕22号)的文件精神,从严把握换届选举“九个严禁”的纪律要求,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风清气正,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以下换届纪律:
一、严禁在换届前频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
二、严禁以同学、同事、战友等联谊活动的名义,搞拉帮结派、团团伙伙,或委托、授意中间人搞联谊活动;
三、严禁向选举人赠送现金、会员卡、有价证券、购物卡、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或烟、酒等进行拉票;
四、严禁为选举人提供吃请、旅游、休闲、健身、娱乐等消费活动进行拉票;
五、严禁采取打电话、发短信、发微信或当面拜访等各种方式进行拉票;
六、严禁为选举人缴纳各种保险、数字电视费、水电费、电话费等各种费用进行拉票;
七、严禁以许诺当选后赞助村级组织或群众团体活动经费、免除村(居)民债务义务,或给予选举人其他利益或好处等方式进行拉票;
八、严禁向其他竞选人送钱送物或给予某种利益,让其退出选举;
九、严禁以贿赂等手段诱使或收买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中进行舞弊活动;
十、严禁收受他人贿赂,接受有拉票意图的吃请、娱乐等消费活动;
十一、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或私分公款公物、滥发奖金补贴,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请等行为;
十二、严禁利用短信、微信、信件、传单、网络等形式编造、传播谣言,进行个人攻击,传播小道消息或指使他人抵制、扰乱换届选举工作;
十三、严禁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和黑恶势力破坏、干扰换届选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