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林委﹝2017﹞25号
关于任命汪星明等同志担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农村第一书记任职的通知》(开组〔2017〕49号)文件精神,经乡党委研究,决定任命汪星明等同志担任13个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具体任命如下:
汪星明同志任姜坞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汪琼齐同志任菖蒲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叶建福同志任利平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姜 芹同志任下江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余宗群同志任塘源口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