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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苏庄镇2017年度村主职干部综合争先考核办法》的通知

2021-06-25 开化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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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开化县苏庄镇委员会 苏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苏庄镇2017年度村主职干部综合

争先考核办法》的通知

 

毛坦村党总支,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苏庄镇2017年度村主职干部综合争先考核办法》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开化县苏庄镇委员会

开化县苏庄镇人民政府

                             201775

 

 

 

 

                   


苏庄镇2017年度村主职干部综合争先

考核办法

 

为更好地发挥综合争先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更加有效地激发各村干事创业、争先进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不断开创“两美”苏庄建设新局面。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2017年度村主职干部综合争先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类型划分

全镇各行政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共22人。根据人口基数划分为三个类别:Ⅰ类村(2个):毛坦村、富户村。Ⅱ类村(3个):余村村、苏庄村、茗富村。Ⅲ类村(6个):横中村、溪西村、高坑村、唐头村、古田村、方坡村。

二、考评内容及分值

考核分由基本分、附加分、倒扣分三部分组成。

(一)基本分(具体内容及分值分配见附件1)

基本分为200分。主要包括经济生态、自然生态、社会生态、政治生态四个部分组成。

1. 经济生态(65)

考核内容包括发展指标和重点工作。发展指标主要考核重要经济社会指标落实情况。重点工作包含项目工作、电子商务、金屋顶光伏富民工程、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脱困、精准扶贫、异地搬迁、民宿经济、乡村休闲旅游、整洁田园美丽农业等。

2. 自然生态(70)

主要考核绿色发展类各项指标,包括五水共治(剿灭Ⅲ类水)、四边三化、三改一拆(治危拆违)、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美丽乡村示范县创建(农村清洁工程、村庄整治与提升等)、森林生态建设与保护等。

3. 社会生态(45)

主要考核社会综合治理各项内容,包括平安综治维稳、信访工作、安全生产、卫生与计划生育等。

4. 政治生态(20)

主要考核党风廉政、村两委班子(两学一做)、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等。

(二)附加分(详见附件2):

1.招商引资(封顶30分)。根据招商引资完成情况,视情加分。

2.重点项目征迁服务(封顶15分)。根据项目征迁完成情况,视情加分。

3.人气集聚“三五”工程(封顶10分)。根据人气集聚“三五”工程完成情况视情加分。

4.先进工作(封顶10分)

①上级表彰。年度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含市委办、市府办)或省级机关(含省级领导小组)表彰的每项加10分;受到县委、县政府(含县委办、县府办)或市级机关(含市级领导小组)表彰的加5分。同一项内容多级受奖的就高计分。

年末由各村自行申报,申报材料必须提供文件及其复印件。先进工作加分受表彰对象必须为村党支部或村委会。

②经验推广。独创性工作(以经验原创地、发生地为主),被省委、省政府(含)以上正式发文或省委、省政府(含)以上领导批示予以推广或肯定的每项加10分;市委、市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正式发文,以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予以推广或肯定的每项加5分;县委、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正式发文,以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予以推广或肯定的每项加3分。同一项工作受多级领导批示予以推广的就高计分。

年末由各村自行申报,申报材料必须提供文件及复印件作为依据,镇督考办审核并提出加分意见。

5.突击性重点工作。根据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突击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酌情加分,封顶10分。

6.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隐患整治)工作。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视情加分,封顶10分。

7.“攻坚一百天,誓创示范县”专项行动。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视情加分,封顶10分。

8.气糕产业发展。主要考核气糕产业人员培训、产业发展情况,封顶5分。

9.领导评议。召开党政联席会,根据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评分,加分封顶15分。   

(三)倒扣分(详见附件2):

1.因工作不力、失职失误,或在作风和效能建设明察暗访中被县、市、省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每人次分别扣5分、10分、15分。

2.出现森林火警的,每次扣2分;森林火灾单次受害面积15亩以内扣5分;15(含)-150亩扣15分;150(含)-300亩扣30分;300亩(含)以上或有造成人员死亡事故的扣50分,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对因村两委干部工作不力造成越级上访或村主职干部不参与信访化解的,每次扣10分;对村两委干部参与信访的或借村两委名义信访的,每次扣20分;对村主职干部带头参与信访的或盖村党支部、村委会印章信访的,视情每次分别扣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50分。并对该村年度工作予以“一票否决”,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给予相关干部责令辞职或停职、免职处理。

4.在县、市督查中不合格的村,第一次对主职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度考核总分中分别扣5分、10分;第二次督查不合格的,对村主职干部进行约谈,并在年度考核总分中分别扣10分、15分;第三次督查不合格的,村党支部书记降为副书记,并在年度考核总分中扣20分;第四次督查不合格的,免去村党支部副书记职务,同时对村主任采取组织处理,并取消综合先进奖评选资格。

5.对全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较差的,由考核领导小组酌情扣分,封顶20分。

三、考核奖惩

(一)考核等次确定。按照各村综合考核得分高低设置综合先进奖。Ⅰ类村原则上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Ⅱ类村原则上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级1名;Ⅲ类村原则上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级3名。

在政治生态考核中,各项得分合计低于16分的,不得被评为一等奖,其余各村依次递补。

(二)“一票否决”事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平安建设、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工作、重大食品安全、重大污染事件、耕地保护等责任制考核中有任何一项不达标的给予“一票否决”。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取消综合先进奖评选资格。

(三)考核结果奖励

1.根据县里规定,按照村主职干部年平均工资基数进行核定,村主职干部工资报酬分固定工资和绩效考核两块。村主职干部固定工资基数:Ⅰ类村为 8500 元,Ⅱ类村为 6500 元,Ⅲ类村为 6000 元。固定工资按实际参加工作时间按月折算,其中20%作为考勤工资。

2.各村综合争先考核分数作为村主职干部绩效考核依据。

3.为鼓励村主职干部发挥带头人作用,在各村之间营造“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根据年终考核结果设排名奖,一等奖奖金5000元,二等奖奖金4000元,三等奖奖金3000元。

(四)考核处罚

1.村干部应准时参加各级各类会议,请人代会或迟到、中途缺席、早退的一次扣50元;虽经请假但缺会的一次扣100元;未经请假不参加会议的一次扣500元;参加各项会议时被县级以上督考部门督查通报的一次扣1000元并上交书面检查一份。村主职干部因事出县3天以内(含3天)的应向片长请假,外出3天以上的向镇主要领导请假,不请假、不报告的每次每天扣300元。扣款在考勤工资中体现。

2.实行村主职干部责任落实与村级项目安排及资金拨付、林木采伐指标安排捆绑考核。凡因村干部主观不作为而影响全镇重点工作及阶段性工作推进,并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经班子会“一事一议”,本年度有关项目资金实行暂缓拨付。

3.对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考核资格,不享受绩效考核奖:①平安建设:出现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去省进京非正常上访、集体访及各类恶性上访的或平安综治考核不合格的;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含重大疫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重大污染事件的)。②廉政建设:村主职干部受到严重党纪政纪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的。③计划生育、环境保护、耕地保护等“一票否决”事项考核不合格的。④重点工程项目前期政策处理和施工进展情况没有达到时序进度要求的。⑤因村干部主观不作为而影响全镇工作大局,或其他没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⑥在镇村两级综合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达50%以上的。

4.对长期外出不在岗(连续超过15天或年累计30天以上)或在职但不参与村里工作的,不得享受固定工资并取消绩效考核资格。

四、组织领导

综合争先考核工作由镇督查考绩委员会负责指导、实施。为加强过程考核,镇督考办要经常性开展督查工作,日常督查纳入年度考核,并作为领导评议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事项

本考核办法由镇督查考绩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项由镇督查考绩委员会年底提出研究意见,报镇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

 

附件:1.2017年度村主职干部工作考核内容一览表

      2.附加分、倒扣分、共性“一票否决”事项考核

内容一览表

 

 

 

 

 

 

 

 

 

 

 

 

 

苏庄镇党政综合办                 201775日印


附件1

2017年度村主职干部工作考核内容一览表

  

考核内容

  

牵头考核领导

经济生态

55

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增速

4

叶金宏

城乡居民养老和医保参保率

8

陈葵生

电子商务

5

叶金宏

金屋顶光伏富民工程

6

胡朝云

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脱困

5

陈葵生

精准扶贫

5

张  沛

异地搬迁

6

张  沛

民宿经济

6

张  沛

乡村休闲旅游

5

张  沛

整洁田园美丽农业

5

陈葵生

自然生态

70

五水共治(剿灭Ⅲ类水)

12

陈葵生

四边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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