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开展道路交通“两站两员”建设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
根据《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为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加快推进“两站”、“两员”建设,有效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全乡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2017年6月中旬前,设立交通安全管理站和交通安全协管员、在位于交通安全节点的三个行政村均设有交通安全劝导站和交通安全劝导员(以下简称“两站两员”)。同时,在各行政村设交通安全宣传员,并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和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把“两站两员”的建设和运转作为我乡安全生产工作要务来抓。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两站两员”的建设工作取得良好效果,经研究,成立林山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长郑章亮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乡长严峻、统战委员徐巍、副乡长鄢彬同志担任;成员由王云土、叶芳华、徐永义、鲁樟林、郑成飞组成。负责全乡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工作组织、协调、督导等日常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切实加强对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工作的领导。
三、实施内容
(一)机构设置。
经研究,设立林山乡交通安全管理站,站长由副乡长鄢彬同志兼任,交通安全协管员由王云土、叶芳华、徐永义、鲁樟林、郑成飞组成。三个行政村要在村委会设立村交通安全劝导站,负责人从村干部中选任,每个村配置1名专职“交通安全劝导员”,人员由村选聘,要求身体健康,60周岁以下,敢于劝导,有责任心,并明确相关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各行政村设交通安全宣传员,由村两委干部担任,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同时,建立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机动车、宣传教育、开展劝导工作纪录等台账。
(二)建设标准。
三个行政村交通劝导站设在村委会,具体劝导点应选择在进出本村道路与高速公路、县道交汇处、乡镇赶集地出入口、多条乡村道路交汇路口等重要路段,其位置不得影响交通,并确保交通劝导员、行人、驾驶人的安全。配备劝导站标识牌、反光背心、红袖标、口哨、检查登记簿、帽子等装备。
(三)工作内容。
1、接受业务指导。在劝导工作中,应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掌握基本的劝导技能。
2、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道路路面破损、交通标志缺损、交通设施损坏等显见性的安全隐患,及时报派出所、交警中队。
3、开展安全宣传。在劝导过程中,对过往交通参与者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提醒过往人员安全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