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近年来,根据《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化县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开政办发﹝2013﹞21号)、《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化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开政办发﹝2014﹞66号)等规定,目前园区有44家企业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其中二级1家、三级43家),44家企业完成诚信等级评定(其中A级1家、B级41家、C级2家),企业的安全诚信得到了提升,安全生产基础得到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随着企业生产发展变化,仍有部分规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未开展创建,同时还有一批已达标企业亟需换证复审。为切实加强园区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全面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规上工贸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按时通过工贸企业标准化到期换证复审工作,实现标准化持续有效运行,现就进一步做好企业标准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内在需要。安全生产标准化也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科学实施分类分级监督管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有效抓手。各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工作任务,确保今年生产经营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到位。
二、加强政策引导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不仅是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自身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需要,更是企业创新发展、产业升级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及诚信机制建设的需要。《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化县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开政办发﹝2014﹞66号)明确了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到三级以上的,其诚信等级评定为C级以下。《中共开化县委开化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创业创新促进生态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县委﹝2016﹞23号)文件第38条“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对企业发生以下事故(事件)的,奖励和荣誉实行一票否定:①对企业当年发生人员死亡责任事故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责任事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安全生产等级C级以下、市级以上隐患挂牌督办未如期完成整改的”,意味着 “未创建达标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以上的”不能享受相应的奖励政策;同时第10条对创建达标的省级、国家级安全生产标准企业进行补助进行了规定。根据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县安监局下发的开安监管﹝2016﹞22号对出具安全生产资信证明进行了规定。各科室要切实将县委县政府的奖励补助政策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关系宣传贯彻到位,提升企业达标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防止因引导不到位而影响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的积极性。
三、明确创建任务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 是实践“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具体体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已列入开化县和工业园区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