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安监管〔2017〕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工业园区,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浙安监管应急〔2017〕52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局领导同意,决定在近期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时间
从文件下发始至10月10日。
二、监督检查范围、内容和数量
本次应急管理监督检查的范围对象主要是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企业。
监督检查的内容涵盖七项:(一)、应急组织体系;(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三)、应急物资装备;(四)、应急预案;(五)、应急演练;(六)、教育培训;(七)、应急处置。(详见国家总局见应指综合〔2017〕22号文件)。
监督检查数量要求:检查5家以上的企业。
三、工作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