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三改一拆”行动决策部署,争创省级“基本无违建县”,根据《浙江省“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标准及考评办法 》(浙改拆〔2017〕5号)和《衢州市 “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标准及考评办法》(衢市改拆办〔2017〕11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决定于7月份至10月份开展2017年度“无违建乡镇”考核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无违建乡镇”的考核验收工作,由市政府委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进行,市“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核,达到标准后按程序命名。根据“基本无违建县”创建要求,今年我县所有乡镇(办事处)要创成“无违建乡镇”。创建实行申报制,由各乡镇、芹阳办自行申报,按照“早申请早验收,分期验收”原则,由县“无违建乡镇”创建验收组进行考核验收,原则上在8月初完成。县级考核验收后报市“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无违建乡镇”创建验收组进行暗访和复核,原则上在9月底完成。
二、考核验收方法和程序
(一)申报。各乡镇根据实际创建基础和今年工作情况,向县“三改一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报。
(二)考核验收。根据乡镇、芹阳办申报情况,县“无违建乡镇”创建验收组按照听取汇报、材料审核、随机抽查、现场核查、综合评审等程序,采用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形式组织考核验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