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提高“平安苏庄”建设水平,创建和谐人居环境,现将《苏庄镇2017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开化信息苏庄镇委员会
开化县苏庄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0日
苏庄镇2017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
工作考核评分办法
为扎实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明确各村干部的维稳职责、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全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再上新台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2017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原则
依据《2017年开化县平安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2017年苏庄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的要求,以村综治室运作实效为基础,实行工作量化考核,综合评定,统一奖惩。
二、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各村书记、主任、调解主任。
(二)考核内容
1.信访工作。
2.社会治安工作。
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4.综治信访维稳工作。
5.平安建设工作。
6.重大事件、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7.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
8.四个平台工作。
9.工作创新及特色。
(三)考核评分方式(100分)
1.信访工作(20分)
(1)无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并对信访批转案件、12345市长热线及时调处的,得20分。
(2)凡发生越级上访包括集体到县、市、省、京上访的,每次分别扣2分、4分、6分、10分,因矛盾纠纷排查未到位而造成越级上访的,加倍扣分,扣完为止。拨打12345热线未及时解决再次拨打热线的,每次扣1分。各村能及时掌握动态,发现信访苗头,及时向镇综治办报告,并立即落实防控措施,做好相关工作,但仍发生上访的,减半扣分。
(3)未及时办理批转信访案件、12345市长热线交办事项的或不配合镇党委、政府进行调处的,每宗扣2分。
2.社会治安工作(10分)
(1)各村积极履行治保调解委员会的职责,确保社会稳定和谐,无赌博现象,无吸贩毒现象,无涉黄丑恶现象,刑事治安案件“零”发生的,得10分。
(2)每发生一宗立案刑事案扣4分,每发生一宗治安案件扣2分(以公安局、派出所记录为依据)。
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20分)
(1)每月1日前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并于当月3日前报送镇综治办,得5分,未及时排查上报每次扣1分。因矛盾纠纷排查未到位,转为民事、刑事案件的,扣2分。
(2)各村实行矛盾纠纷三级调处机制,一级村调解员调处、二级村调委会调处、三级村两委主职干部与调解员共同调处。矛盾纠纷调处率达到100%且每次调解台账资料齐全的(一案一卷),得10分。
(3)村自行组织调处成功的(有协议、有案卷),每宗加1分,加分不封顶。
(4)调解未成功将矛盾上交的,每宗扣1分,未经村三级调处并将矛盾纠纷上交的,扣3分,不配合调解的,每宗扣3分,扣完为止。
4.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落实(1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