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着力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浙江省关于构建安全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开化县安委会关于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现就构建工业园区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防范、关口前移、源头管控,加强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
(二)工作目标。强化风险辨识,加强分级分类监管,严格隐患整治,提升党委政府和综合监管、行业监管部门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提升党工委和管委会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一)制定标准规范。党工委和管委会要督促各相关科室及企业按照国家通用标准规范,分行业制定安全风险评估标准,明确安全风险区域和事故类别、评估分级的方法和依据,进一步明晰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判定要求。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施细则。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二)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构建县、乡镇(园区)、企业三级重大危险源管理体系,加强对重点区域、行业、企业安全风险的预警控制。利用“智慧安监”系统,建立畅通县、乡镇(园区)以及各部门及企业之间的信息通道,推动安全生产信息数据共享。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处置评估和专家技术支撑制度,加快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和联合处置机制,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三)实施分级分类安全监管。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确定企业整体安全风险等级,推行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并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确保对红色风险等级企业领导带队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业务科室每月不少于一次,风险特别大的,每周不少于1次;对橙色风险等级企业领导带队检查每年不少于3次;对黄色风险等级企业领导带队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对蓝色风险等级企业领导带队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
(四)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对企业报告的重大安全风险、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主管部门要明确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支持、推动企业加快实施管控整治措施;对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要依法查处。要进一步完善企业隐患自查自治的正向激励措施和职工群众举报隐患奖励制度,加大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力度。
三、提升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建设的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承担安全风险预防控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要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建设责任制和考核评价机制,逐级、逐岗签订责任书,做到责任零盲区、管理零死角、恶性事故零发生。
(二)强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企业要针对自身特点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家和员工,结合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方位、全过程科学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理,并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对重要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风险要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清单制度,实现“一岗位、一清单”的管控模式。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风险应汇总造册,报告园区管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
(三)建立企业安全风险预警机制。企业要建立生产安全风险警示、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和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要在企业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公布企业风险点、风险类别、重要危险源和管控措施;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本岗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要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管理层和每名员工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要对重要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完善排查、评估、预警和防控机制,加强动态全程监控和风险预控管理,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和报警装置,配置现场应急设备设施和撤离通道等,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四)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企业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要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全过程记录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实行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执行隐患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及时撤出相关作业人员,设置警戒标志,必要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配合疏散可能受到影响的周边人员。
(五)加强职业危害防控。企业要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明示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作业现场要配备职业病危害防护装备,定期检查更新。采取个体防护措施的,要依法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防护用品用具,并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要定期组织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现状评价,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要严格实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切实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