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委会、镇林场:
根据《开化县政府关于下达2017年度林木采伐计划的通知》(开政办发﹙2017﹚30号)文件精神,为实现森林资源“双增”目标,推进开化国家公园和重点生态功能示范区建设,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下达2017年全年林木采伐计划到村、林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林木采伐管理工作
2017年,是推行国家公园建设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核心年,也是我镇秉承“森林城镇”发展理念关键一年,池淮镇山林面积258858亩,占全县面积的1/10。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依法实施采伐限额制度,严格控制森林资源消耗,提高森林资源的利用效益,是推进国家公园建设的前提和保障,高度重视林木采伐管理工作具有着重要意义,各村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采取有效措施,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林木采伐工作管理,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加强突然林的保护,严禁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禁天然林实施皆伐改造。
二、做好林木采伐计划的分配和管理
本次下达的林木采伐计划是本年度最大采伐限额,各村、镇林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突破。商品林抚育间伐和其他采伐可以占用主伐限额,其他各分项限额严禁互相挪用、挤占。为保证农民自用材、森林抚育、林业还贷等项目建设的顺利完成,各单位要先行规划、上报、设计,抚育、项目类等其它采伐、农民建房自用材计划实行单列。
(一)各村民委员会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各单位的森林资源总量、还贷任务、项目建设、规范流转山林规模、 上年度迹地更新完成情况和资源林政管理现状等因素,将镇政府下达的计划落实到山场,统计后在村公开栏张榜公示,提高公正性和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公示七天后无异议方可进行采伐设计。
(二)镇政府将对各村的计划分配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采伐指标分配的阳光操作。落实林木采伐计划分配和伐前公示“两公示”制度。县人民政府明确2017年的林木采伐设计期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