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化县林业局文件
开林〔2017〕68号
关于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芹阳办事处林业站:
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我县林地保护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行为,加快推进钱江源国家公园建设,根据浙江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简化林地审批强化林地监管工作的通知》(浙林资〔2014〕89号)文件要求,结合《开化国家公园山水林田河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保护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两山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的建设目标,切实加强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加大林地保护管理力度,遏制林地流失,为钱江源国家公园建设提高生态保障能力,着力将我县打造成为美丽浙江的重要生态屏障。
二、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浙江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简化林地审批强化林地监管工作的通知》(浙林资〔2014〕89号)文件要求和《开化国家公园山水林田河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全面排查非法侵占用林地行为。依法查处未办理林地占用审核审批手续或超期限使用林地的涉林项目。
三、行动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从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10月10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排查阶段(8月10日至8月31日)。各乡镇林业站(含芹阳办事处,下同)要根据行动要求,协同乡镇国土所对所辖区域违法占用林地情况全面排查,重点突出2015-2017年土地开发项目违法使用林地情况、新建九景衢铁路等建设项目配套的采石(沙)场、取土场、弃渣场所涉及林地的未批先占情况的排查,并填报《开化县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统计表》。于8月31日前,以纸质版形式,经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县林业局(联系人:沈汉,联系电话:674045)。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由县林业局牵头组织开展非法侵占林地集中整治和使用林地许可事后监督检查行动,依法对清理排查出来的非法侵占林地案件进行处理,限期进行整改,重点查处一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占用林地案件。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0月10日)。各乡镇林业站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检查及整改情况进行总结,于11月1日前上报县林业局。县林业局要根据报告及督查情况,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认真分析存在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林地是林业生存和发展的根基,是生态建设重要的空间载体,加强林地保护是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首要和核心任务。各乡镇林业站要高度重视林地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好本辖区内专项行动工作。为加强对林地保护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县林业局成立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资源林政科,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