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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村头镇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6-25 开化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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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村委会、水库、电站: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浙水建[2017]17号)和《开化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安委[2017]8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平安护航十九大”和水利安全生产领域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在全镇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并与汛期和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机衔接、结合进行,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我县水利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近期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市、县政府决策部署,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等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主要着力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集中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风险管理,强化危险源辨识管控,彻底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有效减少和避免一般安全事故,促进水利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向好,为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镇长周奕任组长,镇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安委会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负责日常事务。

三、覆盖范围和检查重点

(一)覆盖范围

全镇水利所有在建和已建水利工程、各水利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包括工程项目法人单位生产设施和场所、水文工程与水文测验、危险化学品、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水利行业办公场所和车辆及船舶使用等。

(二)检查重点

在建和已建成的水库工程、中小河流及河道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重点县建设工程、水保工程、农村饮用水工程、高效节水灌溉和水电站等项目及历次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和项目。突出检查水利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的单位和建设项目;突出检查在建工程有限空间、高边坡、深基坑、隧道、脚手架、施工营区等重点部位和住宿地;突出检查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隐患。

四、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到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8月上旬)

各村委、水库、电站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全面、系统地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现场隐患、查管理漏洞、查制度缺陷,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对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书面总结。

(二)检查督查阶段(8月中旬至10月)

镇安委会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方法、多渠道的检查督查活动,特别加强对重点项目和小微水利工程的抽查复查,全面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回头看”阶段(11月至12月)

镇安委会对前期安全大检查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开展“回头看”重要隐患是否整改。

五、检查方式、内容及措施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各村委、水库、电站等单位自查自纠为基础,镇安委会检查组重点抽查、督查形式开展。

(一)自查自纠

各村委、水库、电站等单位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上镇安委会备案。

自查自纠的内容包括: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准确、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二)重点抽查、督查

镇安全生产检查组开展全镇范围内水利行业的重点抽查、督查工作,抽查在建工程不少于3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不小于4个。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

目前,我县水利建设正处于汛后的施工高峰期,安全生产压力巨大,形势严峻。各村委、水库、电站等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懈怠情绪和侥幸心理,把搞好安全生产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立即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明确检查重点和工作责任,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二)落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要切实履行职责,层层加强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和综合督查,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行更加严格的挂牌和跟踪督办。

(三)加强调度,及时通报信息

各单位要及时就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报送,继续实行“一周一报告,一月一通报”制度(其中7-10月份期间实行周报告,1112月份实行月报告)。各单位可通过钉钉或微信村头镇铁军群报送。请各站所办于每周五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镇水利站处,联系电话:586374

附件1农业公共服务中心水利安全生产检查表

附件2: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表

附件3: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农业公共服务中心)

附件4: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

 

村头镇人民政府

附件1:

农业公共服务中心水利安全生产检查表

被检查单位名称: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意见

备注

1

责任制落实情况

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安全生产直接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2

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部署开展情况

 

 

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巡查开展情况

 

 

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生产安全事故督导管理情况

 

 

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情况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3

开展专项治理情况

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落实和检查抽查情况

 

 

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组织落实和检查抽查情况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组织落实和检查抽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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