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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安监管〔2017〕34号
开化县安监局关于印发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芹阳办事处、工业园区、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7月20日全国安全生电视电话会议及8月4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要求,以及《衢州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全市安监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衢安监〔2017〕77号)和《开化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安委〔2017〕8号)相关要求,制定《开化县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开化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开化县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2017年7月20日全国安全生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7年7月21日视频会议及2017年8月4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78号)和《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安监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安监管协调〔2017〕65号),按照《衢州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全市安监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衢安监〔2017〕77号)和《开化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安委〔2017〕8号)要求,为落实“平安护航十九大”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全面减少一般事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县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全面降低各类事故总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标,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相关企业职业健康工作,以全面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防较大以上社会影响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及工贸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检查的重点(具体内容见附件):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从业人员安全三级教育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省安委会制定的五项安全生产严管底线措施落实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6.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建设情况。检查不具备相应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中小微企业,引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情况;“智慧用电系统”安装和使用情况。
7、今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防范硫化氢等毒害性气体事故专项整治和环保设施专项整治落实情况;消防集中排查整治和电气火灾治理落实情况;汛期和高温期间安全防范;职业健康和防暑降温落实情况。
三、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
从2017年7月至12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7月-8月中旬),全面动员部署。
各有关单位按照大检查通知要求,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要求,进行全面部署和动员,动员企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着力查短板、补漏洞。
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要求,加快明确、细化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的辨识标准。督促企业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将隐患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示公布,并抄报属地安监站和主管部门。
(二)第二阶段(8月下旬至10月),深入检查整治。
1.对表检查。各单位要按照大检查内容和要求,结合辖区、行业实际和特点,制定对企业的检查表,也可采用本文附件1或安全生产双随机检查表。其中,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检查,主要按《开化县安监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开安监管〔2017〕26号) 执行;应急管理检查主要按《开化县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开安监管〔2017〕28号) 执行。
2.风险管控。督促企业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分类和公告,引导不具备能力的企业引入第三方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构建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尤其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
3.严格执法。加大一线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与司法机关的工作协调机制,强化事前追责执法。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
4.落实整改。对大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立即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尤其要将企业反复性存在的隐患作为整改重点,倒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促企业改进和加强安全管理。
5.集中警示。各单位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被实施联合惩戒企业和失信“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被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6.重点督导。各单位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突出对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采取“回头看”、“专家会诊”等形式深化督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风险管控工作落实到位。
(三)第三阶段(11月至12月),建立长效机制。
1.重点管控。围绕不发生较大以上社会影响安全事件的目标,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仍然无法实施整改的,要实施停产停业,制定并落实防控措施。对重大安全风险,要督促企业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进行管控,确保安全风险处于受控状态。
2.重点督查。在前期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场所部位,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督查,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精准有效。
3.建立长效。全面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针对监管工作中的不足和企业事故防范中的问题,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强化事故防控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将大检查与年度执法计划、与防暑降温和职业健康检查、“四小”整治、消防整治等相结合,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并汇总检查记录。
(二)加强检查督导。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协调、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带头深入一线加强检查指导,开展大检查推进落实情况督导。要建立完善督查暗访制度,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大检查工作落实到位。县安监局拟在期间组织开展交叉检查和工作督查,时间另行安排。
(三)实行险患同控。各单位要将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同步推进。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分类,实行风险管控,同时,要督促企业切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要强化应急处置保障和演练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四)加大执法力度。各单位对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要迅速核查、及时回复。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从严处罚。
(五)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宣传报道,引导广大群众职工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大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