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杨政〔2017〕113号
杨林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燃气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一步排查问题,消除隐患,杜绝因燃气泄露引发的爆燃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开政办发【2017】77号开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化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
组 长:徐城生
副组长:汪培刚 徐军民 郑忠文 叶其丙 童毅军 郑 帆 方建辉 汪法能 姚门英 汪显雄 黄应喜
成 员:各行政村负责人、驻村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规划站,姜锵、陈祖兴为联络员。
二、燃气检查整治的时间
(一)调查摸底(7月24日-7月28日)
对全镇内的燃气企业、餐饮场所、农家乐、燃气家庭用户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摸清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与8月8日前报镇安监站(联系人陈祖兴597018)。
(二)自查自改和联合执法(8月10日-9月10日)
对查处的隐患进行整改,逐一登记、建档,汇总后报镇安监站。联合各成员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上报镇安监站。
(三)督促整改和总结提高(9月10日-9月24日)
督查发现问题及安全隐患做好整改,对隐患严重、整改不力的燃气企业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于9月20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问题进行汇总,形成总结报县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送县安委办办公室。
三、燃气安全检查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燃气经营企业、经营点:规划站牵头,安监站、派出所、综合执法配合
检查内容:1、消防设施配备是否齐全好用;2、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健全;3、应急预案是否制定;4、喷淋设施是否灵敏好用;5、员工是否经过培训熟练操作消防器材;6、防雷电、静电设备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二)餐饮场所:检查以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等餐饮单位为重点。市场监管派驻单位牵头,安监站、派出所、综合执法配合。农家乐由农旅办牵头,市场监管、安监、派出所、综合执法配合。
检查内容:1、凡存在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1)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的;(2)相关证照不全的。2、凡达不到要求的餐饮场所,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三)家庭用气:各行政村家庭燃气使用户,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牵头,各行政村组织力量配合,规划站做好指导。
检查内容:1、对超过使用期限的钢瓶进行报废;2、对受到严重腐蚀、损伤等其他可能影响安全使用等缺陷的钢瓶,必须检验。要求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送检,并在送检后,将相关证明材料上报。逾期未报,给予书面通报或行政处罚处理;3、对超过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年限的气瓶或制造标志模糊不清的超期未检螺丝瓶,进行报废。要求对钢瓶进行认定,开具相关技术证明,各个站点的报废钢瓶,由其所属的企业运回报废;4、进一步落实燃气使用实名登记制。
(四)重点打击异地充装液化石油气行为:综合执法中队牵头,规划站、派出所、市场监管配合。
检查内容:经营站点进行大排查,检查钢瓶是否有塑封,是否为所属企业的封装标志,无封装的查清充装的源头。对异地充装的,立即限期停业整顿,必要时,按相关法律规定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 上一篇:杨林镇“送清凉”活动方案
- 下一篇:关于印发《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 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