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印发《林山乡安全生产大检查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相关站所办及乡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总体部署和《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14号)要求,报请县政府研究同意,定于2017年7月至1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林山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林山乡人民政府关于《林山乡安全生产领域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林政〔2017〕7号)要求,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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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山乡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3日
林山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7年7月23日印发
林山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14号)和《开化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安委〔2017〕8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平安护航十九大”和安全生产领域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全面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全面降低各类事故总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标,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行业领域检查与部门站所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防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发生,为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创建平安乡镇。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乡各地、各行业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
(一)企业自查方面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从业人员安全三级教育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点场所、重要设施装备和重点岗位(简称:三重点)安全措施落实及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省安委会制定的五项安全生产严管底线措施落实情况,即:县(市、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八条规定》(浙安委〔2015〕15号)、《道路交通安全严管七条规定》(浙安委〔2015〕16号)、《居住出租房屋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七条规定》(浙安委〔2015〕17号)、《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八条规定》(浙安委〔2016〕12号)、《渔船安全管理八条规定》(浙安委〔2016〕16号)等五项底线规定落实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防范硫化氢等毒害性气体事故专项整治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落实情况;电气火灾治理落实情况;城乡燃气整治情况;汛期和高温期间安全防范以及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6.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建设情况。检查不具备相应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中小微企业,引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情况;“智慧用电系统”安装和使用情况。
(二)乡政府和相关站所办检查方面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相关站所办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建设情况。
2.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严格监管,及时上报县级执法部门,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关闭退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小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特别是严肃查处大检查期间发生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
3.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汛期和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日志制度、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分级管理制度、重大事故举一反三制度等三个制度建立情况。
4.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综合治理开展情况;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消防、城乡燃气、涉爆粉尘、有限空间、旅游、民宿(农家乐)、电气火灾、 电力、危化品燃料等重点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治理情况。
三、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
从2017年7月至12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7月)以动员部署、全面自查为主,着力查短板、补漏洞。
1.动员部署。各行政村和相关站所办按照大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责任分工。
2.深入自查。各行政村和有关站所办要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组织力量,逐条对照“乡政府和相关站所办层面”的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3.组织排查。各站所办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要求,加快明确、细化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风险的辨识标准。督促各类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将隐患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乡安监站。
(二)第二阶段(8月至10月)以深入检查,整治管控为主,着力治隐患、控风险。
1.对表检查。各站所办要按照大检查内容和要求,结合辖区、行业实际和特点,制定对企业的检查表。要将大检查与年度执法计划相结合,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并汇总检查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