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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林业局文件
开林〔2017〕91号
关于印发森林生态建设与保护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级机关各部门:
根据《开化县2017年度争做“四好”部门,建设“三区一园”好地方综合争先考核办法》(县委〔2017〕20号)、《开化县2017年度构建“四个生态”型乡镇(工业园区),建设“三区一园”好地方综合争先考核办法》(县委〔2017〕19号)的文件精神,开化县林业局负责森林生态建设与保护、绿色园区创建等工作的具体考核。为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指标,加强工作督查指导,特制定国家公园锦绣行动、“一村万树”行动、造林更新、林政管理、绿色园区创建等工作具体考核办法,现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级机关各部门。
二、考核内容
森林生态建设工作的考核内容为2017年国家公园锦绣行动、林业生产任务、“一村万树”行动的完成情况,其中机关部门主要考核是否支持乡镇进行绿化彩化建设以及联系乡镇的绿化彩化完成情况。森林生态保护工作的考核内容为各乡镇、芹阳办事处的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绿色园区创建主要考核工业园区的绿化彩化工作。
三、评分办法
考核采用百分制,根据年终考核得分,按照5—9分权重折算计入综合争先考核得分。
1、国家公园锦绣行动(15分)。主要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完成2017年国家公园锦绣行动情况,具体任务见《关于下达2017年国家公园锦绣行动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开锦绣办〔2017〕2号)。完成年度任务,得满分;未完成任务则按完成任务情况占比得分。
2、“一村万树”行动(15分)。主要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完成2017年“一村万树”行动情况,具体任务见《关于开展珍贵树种“一村万树”行动(2017-2019年)的实施意见》(县委办〔2017〕106号)。完成年度任务,得满分;未完成任务则按完成任务情况占比得分。
3、绿化造林更新(40分)。主要考核各乡镇、芹阳办事处完成2017年造林更新完成情况,具体任务见《关于下达2017年林业生产任务的通知》(开政办发〔2017〕10号)。其中,更新造林10分,珍贵树种造林10分,彩色健康林10分,木本油料造林10分,实际得分按完成任务情况占比得分,单项封顶10分。
4、林政管理(30分)。主要考核各乡镇、芹阳办事处林政管理情况。
①森林覆盖率、森林保有量持平或增长,森林蓄积量稳步增长的,得10分;每下降0.1%扣1分,扣完为止。
②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未超限额发证的,得5分,超限额则不得分;严格执行林木采伐“七不准”规定到位的,得2.5分,违反规定的不得分;采伐证签证率100%,采伐案卷规范清楚的,得2.5分,否则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