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安委办〔2017〕23号
开化县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
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监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近年来,我县以农民自建房为主的农村建设工程(包括集镇建设,下同)量多面广,由于从业人员建设知识和安全意识不足,农村建设工程领域安全事故频发,已致数人伤亡。为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建部《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政策法规,现就加强我县农村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行业领域管理责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级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行业管理责任。要将农民建房、村集体限额以下小微工程和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安全监管作为各自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行业管理责任;要加强对乡镇、办事处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县住建、规划、民政、财政、国土、环保、水利、林业、农办等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行自身安全监管职责,共同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
二、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