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农村清洁工程实施水平,改善我镇环境卫生面貌,建立和完善“户分、村收、有效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助力我镇乡村旅游发展和国家公园建设,根据《2017年开化县农村清洁工程工作考核办法》开农洁办[2017]1号、《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农洁办[2015]2号文件的要求,特制定2017年齐溪镇农村清洁工程考核办法。
一、工作要求
1.各行政村要成立农村清洁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和卫生检查监督领导小组,明确村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制定本村清洁工程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并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2.完善农村清洁工程工作机制,推行“农户分类、定时定点投运、义工积分奖励、终端无害处理、村规民约规范”的处理模式,将这一模式的实施纳入《村规民约》。发挥好村干部、党员、妇女、儿童、老年协会作用,建立义工保洁服务队,开展日常卫生保洁服务和工作督查活动,并在每月的15日开展“全民动手、清洁家园”为主题的“全民清洁日”活动。
3.公开选聘保洁人员。村保洁员要公开透明选聘,按要求配齐保洁人员,明确工作职责,与保洁员签订保洁合同,对保洁员实行工作目标考核,做到工作报酬与工作绩效挂钩。
4.全镇10行政村和西坑口集镇全部开展垃圾源头分类工作,垃圾桶的配置按照每个农户不少于3只(可回收的、有机的、无机的)的标准配置,原则上取消大垃圾桶,并将垃圾分为可回收的(能卖的)、有机垃圾(会烂的)、无机垃圾(不会烂的),实行分类投放处理。要加强对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相关硬件设施到位和经费足额投入。
5.我镇实行“户分、村收、镇清运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农户生活垃圾分类后,可回收垃圾自行出售,有机垃圾喂畜禽或填埋堆肥,不可回收垃圾实行定时定点投放,村保洁员每天上门收集,集中至中转箱由镇政府统一清运。
6.落实好农户“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责任制,并与农户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
7.村庄建筑垃圾要实行定点规范填埋,每个行政村要根据需要至少设定一个以上规范的建筑垃圾定点填埋点;各村要加强对建筑材料堆放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禁止乱堆乱放。
8.各行政村每月要开展村庄环境卫生和垃圾源头分类自查活动,每月检查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中张榜公布,并建立工作台账。
9.营造好农村清洁工程宣传氛围,组织好宣传活动。各村至少设置1条美观大方的农村清洁工程宣传标语;各村宣传栏、公开栏宣传农村清洁工程每年至少2期;村委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研究部署农村清洁工程的工作会,进行宣传动员部署。
10.各行政村每年要开展“清洁家庭、五美家庭”评选活动,并对被评为“清洁家庭、五美家庭”的农户进行表彰或奖励。要求各行政村“清洁家庭”创建率要达到60%以上,“五美家庭”创建率达到20%以上。
11.村容村貌
(1)村内主要道路、弄堂、辖区内公路沿线无垃圾乱扔乱倒,杂物乱堆乱摆乱放,污水横流等现象;村庄内地面整洁卫生,无明显露天垃圾。
(2)村内公共场所整洁有序,农户宅院卫生状况良好,房前屋后环境卫生整洁,无明显畜禽散养现象;公共绿化带无明显缺苗,养护到位,无白色垃圾。
(3)公共厕所:制度上墙,专人保洁,保持全天卫生整洁。
(4)辖区内河道、村内沟渠卫生。维护河道原生态,保持河道沟渠清洁卫生,河岸沟渠两侧无明显附着物,水面上无明显漂浮垃圾,无明显的成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沟渠内无陈年垃圾。
12.创新农村清洁工程工作。农村清洁工程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典型经验得到推广或得到省、市、县、镇领导批示肯定的村,将在年度考核中酌情给予加分,并对村主职干部进行适当奖励。
13.做好总结:做好农村清洁工程工作总结,收集好相关台帐资料,并整理、汇总、装订成册。
二、考核办法及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对象:全镇10个行政村和西坑口集镇。
2.考核内容:按照前款工作要求中的13条内容进行考核。
3.参加考核的人员:各行政村两委干部、各村村民代表、村卫生保洁员、镇人大主席团成员、乡镇干部等。
4.考核组织方式:
(1)县农村清洁工程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的明查暗访。
(2)镇农村清洁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每月不定期组织明查和暗访。
5.考核办法及运用:
(1)镇农村清洁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环境卫生检查或暗访;村庄环境卫生和垃圾源头分类各占50分,量化后两分相加为最后得分。检查时给每位检查人员一张打分表(不记名),实地检查时打分,检查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对打分进行汇总,平均分为该村的最后得分。
(2)等级划分:得分在90-100分之间的为优秀村,在80-89分之间的为合格村,在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村。
(3)考核运用:县级督查结果当月为优秀的村奖励村主职干部各600元,当月为不合格的扣除600元。全年县级督查结果都为优秀的村奖励村主职干部各1000元,被评为市级垃圾分类示范村奖励村主职干部各1000元。
6.镇政府制作农村清洁工程工作月考核结果公示表,每次评分汇总后张榜公布,同时通过农民信箱把结果反馈给各行政村主职干部和全体镇干部。
7.纳入镇综合目标和新农村建设工作考核。农村清洁工程考核结果与以奖代补资金、镇综合争先考核、新农村建设考核挂钩。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村,镇党委、政府将对村主职干部进行戒勉谈话,环境卫生问题突出的,取消年度新农村考核评优资格。
8. 采用以奖代补方式下拨补助资金。①农村清洁工程按照50元/人标准列入县财政专项预算,资金分两次下拨:6月底前按照补助标准的50%拨付第一批以奖代补资金;年底根据2017年度农村清洁工程考核结果拨付第二批以奖代补资金:每月督查被评为合格以上、垃圾源头分类实施到位的村,按照 25元/人的标准拨付第二批以奖代补保洁费;年度内有一次被督查评为不合格的村,按照 12.5元/人的标准拨付第二批以奖代补保洁费;年度内有两次被督查评为不合格的村,不得享受第二批以奖代补保洁费。②垃圾兑换超市。新开设垃圾兑换超市且正常运转6个月以上的,根据运行情况酌情给予补助。③有机垃圾处理设备。根据有机垃圾处理设施规模、运转时间、运转情况等给予相应补助。④考核奖励。对“垃圾分类示范乡镇”、“垃圾分类示范村庄”进行奖励;由妇联牵头,对开展农村环境保洁和农村垃圾分类工作的各村妇代会进行考核奖励。
9.农村清洁工程考核结果同各村的驻村干部考核相挂钩。
三、本考核办法由镇农村清洁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和解释,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执行。
附件1:2017年度农村环境保洁督查评分表
附件2:2017年度农村垃圾分类督查评分表
齐溪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