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党委、政府,芹阳办事处,工业园区,县级机关各部门,县级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进一步促进我县企业依法生产经营,营造公平、有序、守法的市场秩序,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度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的通知》(浙普办〔2017〕5号)和《开化县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县委办〔2017〕5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推进全县“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任务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法治创建与诚信经营相结合,坚持依法管理与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加强企业管理人员和企业员工法治教育,促进企业健康规范有序运作。通过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实现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更为完善,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显著提高;企业自觉履行应尽义务,劳动关系和谐,在全社会树立守法、诚信、负责的企业形象。
二、创建内容
(一)企业基本管理。建立现代企业组织制度且运行规范;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建立工会组织,保障工会正常开展工作;企业民主决策内容合法、程序规范。(部门责任单位:经信科技局、商务粮食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总工会等行业主管部门)
(二)劳动关系。严格遵守劳动保障、就业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用工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依法调解处理劳动争议,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部门责任单位:人力社保局)
(三)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有专门管理台账;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劳动安全设施、劳动保护条件符合规定;坚持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教育;依法为企业职工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部门责任单位:安监局)
(四)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要求;产品标识符合法律规定。(部门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