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意见》精神,全面落实各级党代会精神,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更完善的源头治理、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严格的监管执法、更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更有力的基础保障,切实增强综合执法领域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为加快建设钱江源头大花园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治理目标
到2020年,全局安全管理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基本健全,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显著提升,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三、治理范围
根据“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原则,我局的安全生产治理范围包括局管辖业务领域和局内部安全生产管理。
四、治理步骤
1.准备动员阶段(2017年9月)。根据三年行动目标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我局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遏制重大事故工作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分解落实。
2.部署实施阶段(2017年9月-2018年12月)。按照行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以查漏补缺、补齐短板为目的,开展实地督导,积极破解安全监管重点难点问题。2018年底,开展三年行动落实情况的督查。
3.深化推进阶段(2019年1月-2020年6月)。根据行动开展实际情况,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巩固工作成效,持续深化全方位、全覆盖的安全综合治理行动,确保实现三年行动目标。
4.评估提高阶段(2020年7月-12月)。对行动计划实施过程及效果进行评估、总结,提炼综合治理三年行动的经验做法,巩固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治理机制。
五、工作措施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分管领导和中队(分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逐项梳理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细化目标措施,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队前安全交底制度、定人定岗定责工作制度,完善安全生产“1+X”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2.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以查治隐患为主要任务,按照摸清隐患底数、开展专项治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排查治理模式,继续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并实施跟踪督促;每年至少一次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确保重大隐患及时发现。严格落实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日志制、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重大事故举一反三制度等三项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