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化县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管道燃气配套价格的请示》(开气综[2017]2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开化县城市住宅小区管道燃气设施预埋和改造收费标准如下:
一、城市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对新建住宅实施管道燃气设施配套预埋的,可向新建住宅项目开发企业收取管道燃气设施预埋费。预埋费收费标准为:普通住宅楼2800元/户,排屋、别墅3800元/户。新建住宅项目开发企业应当将交纳的管道燃气设施预埋费计入新建住宅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在住房销售价格以外向购房者另行收取。
二、对未预埋管道燃气设施的住宅(简称旧住宅),居民用户要求城市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供应管道燃气的,城市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可向首次申请开通的用户收取管道燃气设施改造费。改造费收费标准为:普通住宅楼2600元/户,排屋、别墅3800元/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