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目前,气温持续升高、风力加大,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随着春耕生产的全面展开和“清明、五一”等节日的到来,进入林区祭祀扫墓、踏青、旅游、农事活动等人员增多,火源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工作已进入最为艰苦的关键时期,也是防扑火任务最为繁重、最为艰巨的攻坚阶段。为坚决遏制森林火情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文明和社会稳定,经镇政府研究,现就切实做好清明节、“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责任。要严格落实《池淮镇2018度森林消防工作责任书》,分解细化到人,书记、主任要亲自抓,做到管理到位、职责明晰、措施落实、指挥畅通,真正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要保持清醒头脑,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分析研判,及早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二、加强宣传、强化巡查。要创新载体,拓展内容,充分利用黑板报、标语、广播、微信、敲锣警示等形式,组织人员到各自然村、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特别要深入农村散坟、山边田缘区域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清明期间在公墓、重点林区、重点路段、公路沿线、风景区等重要区域加强巡查。要大造舆论,着力营造“森林消防,人人有责”、“文明祭祀、从我做起”的氛围,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消防意识。真正做到宣传到户、发动到人。市指挥部、市林业局届时进行督查。
三、严格火源管控。清明节前期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森林消防安全检查,做到隐患排查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部位和薄弱环节,要立即落实责任人进行整改。清明节期间,要督促村级组织组建专门力量对可能发生火灾的地段、路口、墓区进行不间断巡查,严密看守公墓、散坟、高压输电线沿线的林缘,从源头上控制火源进山,让“无烟上坟”、“文明祭祖”意识深入人心。认真落实相关防范措施,对擅自野外违章用火人员,县森林公安将加大力度进行打击和处罚。
四、有效提升应急响应措施。各村要加强应急队伍人员的管理,落实巡查责任,及时配足配齐服装、水壶等一般性的实用装备,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放在森林火灾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一旦发生火灾,村书记、主任要第一时间上报到镇森林消防指挥所,再组织人员指挥扑救工作,在扑救过程中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把森林火灾扑救安全放在首位。节前镇森林消防指挥所对公墓地带的森林消防蓄水桶、森林消防电子警察、森林消防水泵等所有的扑火机具进行一次全面点验检测,确保装备处于优良状,一旦发生火警,镇森林消防水泵队伍会在第一时间启动快速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