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社区)、各动物诊疗所、各畜禽规模养殖户、散养户:
为全面落实全县畜牧兽医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我镇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不发生流域性漂浮死猪事件,根据省《关于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牧发电〔2018〕3号),及县动防指《关于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开动防指〔2018〕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形势,确保组织部署到位
近年来,我县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未出现人感染H7N9病例,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全省养殖场H5亚型病原污染面有扩大趋势,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H7N9污染仍存在。二是人畜共患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国内布病一类地区的家畜感染率居高不下,时有省外调入活牛羊。三是省外调入活畜禽增加及贸易往来更加频繁,非洲猪瘟等外来疫情传入风险也在加大。
在当前形势下,我们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春防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面落实春防各项措施,确保在3月25日前部署到位,确保按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加强集中免疫,确保免疫效果
(一)各村和动物诊疗所要立即组织动员,在3月25日前对春防工作作出部署,4月20日前完成春季集中免疫任务。重点做好以下任务:
1.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各诊疗所要及时制定H7N9和H5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的强制免疫工作实施计划,量化任务,明确进度。各村及诊疗所要确保人员、经费、物资到位。
2.各诊疗所要不断完善疫苗规范化管理。加强疫苗计划、调拨、贮运、使用等环节的风险防控,落实岗位责任,健全疫苗管理台帐,加强疫苗冷链体系建设及日常运行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和免疫到位。根据农业部第2635号公告,自2018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停止亚洲I型口蹄疫免疫。要及早调整疫苗申购计划,科学调配库存疫苗,尽量减少损失。
3.各村要组织开展踏栏普查和登记造册,要摸清辖区内畜禽存栏和免疫背景。
(二)各养殖场(户),散养户要秉承对自身负责,对社会安全负责的态度,落实好春季防疫的相关内容,严格执行相关防疫制度。
1.各养殖场(户),散养户要对各自养殖范围开展一次免疫自查,自查免疫程序、免疫措施、台帐记录、消毒隔离等落实情况,落实防疫主体责任,镇畜牧管理站将对自查情况进行督查。
2.各养殖场(户)要加强自购强制免疫疫苗监管,自购疫苗的畜禽养殖场要及时登记备案,加强自购疫苗核查、免疫抗体检测,每季度末将自购疫苗场名单和存出栏数量报镇畜牧兽医管理站。
三、突出重点环节,狠抓综防措施落实
(一)要切实加强活畜禽调运监管。各村要做好宣传工作,如有省外活畜禽入境销售。要严格按省外活畜禽调运备相关制度要求,要求畜主出示相关手续证明,没有相关手续及证明的,请勿购买。
(二)各养殖场、散养户如要进行省外活畜禽调运。要严格按省外活畜禽调运备相关制度要求,严格完善相关手续。
(三)要切实加大防疫主体责任落实。各养殖场(户)、散养户要积极改进养殖方式,不断完善生物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动物防疫制度,做好风险防范,持续提升防疫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执行相关生物安全防范制度,扎紧“篱笆”,防止外疫传入。
(四)加强兽药使用指导和监管。各畜禽养殖场特别是蛋禽、肉禽养殖场进一步健全落实兽药安全使用制度,依法科学选用兽药产品,严禁超剂量、超范围用药,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假兽药以及其他非法兽药饲料产品,严格执行休药期,切实提高动物疾病预防控制效果,有效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四、加强疫情监测,准确掌握疫病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