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2019年开化县重点项目工作考核办法
为深入推进全县“一带四平台”项目建设攻坚活动,落实重点项目工作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列入县综合争先考核的各乡镇、芹阳办事处、县级机关部门、5家国资公司。
二、考核内容和评分办法
考核总得分不封顶。考核主要由项目推进、项目前期、项目服务、个性化考核、附加分和倒扣分五个部分组成。
(一)项目推进
将列入当年政府投资和“四大工程”计划的项目分为三类:Ⅰ类,完成投资统计入库2亿元以上的续建项目和5000万元以上的新建重点推进项目;Ⅱ类,不含Ⅰ、Ⅲ类的其他项目;Ⅲ类,完成投资统计入库3000万元以下的基础设施、生态修复、公共服务项目和2000万元以下的产业提升项目。单个的Ⅰ、Ⅱ、Ⅲ类项目分别以45分、25分、15分封顶。未列入计划的项目只考核投资入库。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1.开工时序:如期开工的新建项目得5分,每滞后1个月扣1分,扣完为止。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主体工程动工或投资统计入库时间为界定标准。
2.投资入库:新建项目开工后,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按形象进度法、5000万元以下按财务支出法第一时间投资统计入库的项目得2分,入统计库投资额达到500万元的再得2分,每增加500万元再得1分;续建项目每500万元,得1分。做好项目管理、月度统计一项目一档案的得4分。未按时序做到应统尽统的减半计分。投资未入库的,开工时序和形象进度减半计分。
3.形象进度:达到时序进度的Ⅰ、Ⅱ、Ⅲ类项目,每季分别得3分、2分、1分,1个月未达到进度则扣当季三分之一分。年终,政府投资项目年度工程形象进度低于75%、其他项目低于60%的项目,扣除所有形象进度分。
4.其他:单个项目责任单位和实施单位分属不同考核单位的,双方各占项目得分的50%。实施单位为多个单位的,按投资贡献分配(由责任单位提供具体分配比例,项目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其中单个实施单位子项目投资入库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可单独按投资入库和形象进度计分,就高不重复;具备单一项目立项条件而刻意拆分多个项目的,只考核投资额最高的项目。
(二)项目前期
1.项目谋划
高质量谋划并列入县级项目储备库的项目,每个得10分;进入县重点项目前期攻坚计划或完成招商签约的项目再得5分,不重复计分。新谋划被推选参加“擂台赛”且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得10分、8分、5分(仅作为专项奖励分值)。多个单位联合谋划的项目,由牵头单位负责分配。
2.项目前期与转化
列入省、市、县重点项目前期攻坚计划并完成年度进度要求的,单个责任单位项目分别得15分、10分、5分。如未全部完成,每完成一个节点分别加3分、2分、1分,每延迟一个月按九折计分,超过三个月不得分,单个项目就高不重复。列入县重点项目前期攻坚计划的项目年内转开工入库,单个项目加5分。
(三)项目服务
1.征迁服务
(1)征迁牵头责任单位。指的是经县委、县政府明确或经主管部门备案确认涉及重点项目征迁及政策处理的责任单位。征迁基本分标准:按时完成征迁任务的乡镇主房拆迁1幢得5分、城区拆迁1户得5分、土地征收并清表1户得1分、坟墓迁移1穴得0.5分、土地流转1亩得0.2分。单个项目征迁单位最高按关联项目等级类别1.5倍赋分。
(2)按计划完成杆线迁移的杆线单位,每个项目得5分,最高得50分。
2.协调服务(封顶分50分)
(1)县领导挂联项目的其他配合单位赋分,由项目责任单位根据考核领导小组确定的分值提出分配方案,并经挂联领导审定,每个挂联项目合计最高不超20分。
(2)项目挂联领导或县政府分管县领导牵头协调项目推进事项达到预期效果的,其所在办公室(或单位)每次得1分(根据挂联领导或县政府分管县领导协调成效进行专项奖励)。须在达到效果一周内提供书面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计分。
(3)分别负责牵头管理集体土地征迁、国有土地征迁和杆线迁移工作的资源规划局、住建局、经信局,各相关项目政策处理全部达到预期目标分别得基本分30分、25分、20分。因政策处理影响项目正常推进,对应单位每个项目扣5分,扣完为止。
(4)为投资项目提供全程“保姆”式代理代办服务的非业主单位,视情况每个项目加3分。单个项目服务完成后,提供经业主认可的代办事项清单。
(5)被县委、县政府统一抽调干部脱岗参加重点项目相关工作的单位,每抽调1人每月加1分,副科级以上领导每抽调1人每月加2分。
(6)负责组织全县集中开工、项目谋划擂台赛等活动的现场布置单位,每次各加10分。
(7)开展项目标后监管、依法处置、督查督办、培训学习、活动宣传报道、项目信息报送、统计入库指导等单位和参与项目保护性施工、无障碍施工达到预期效果的执法单位,当月提供书面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年终由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价赋分。
3.争列上级重点项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