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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开创森办〔2019〕2号
关于做好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开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化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开政发〔2019〕7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以下简称“创森”)宣传工作,进一步浓厚创森氛围,推动创森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打造钱江源大花园”为主题,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按照创森不同阶段要求,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视角、全方位的宣传,努力营造全员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创森工作的浓厚氛围,使市民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5%以上,力争早日实现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目标。
二、宣传时间
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
三、宣传重点
1、创森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相关知识等,增强广大市民对创森的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
2、创森相关会议精神、决策部署、激励政策、工作措施等,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创森的积极性;
3、省内外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增强我县创森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
4、创森各项重点工作、重点工程推进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以及取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三大效益”;
5、创森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树立榜样,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6、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对创森的意见和建议,举全民之力、集全民之智推进创森工作;
7、宣传生态文明、生态安全,提升市民绿化意识和创森知晓率,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森林、参与创森的氛围,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态文化意识和生态文明观念。
四、宣传形式
(一)新闻媒体宣传
县新闻中心、县广电总台在《今日开化》、开化电视台开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专栏,加大创森工作宣传报道力度,大力宣传创森活动,大力宣传在植树造林和生态建设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每周报道1条以上。在开化新闻网上开设创森工作专栏,及时发布更新创森工作信息。两家新闻单位的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同步推送相关新闻。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县创森办、县新闻中心、县广电总台
(二)主题活动宣传
1、开展主题植树活动,在植树节前后,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情况,开展党政军领导义务植树,各类纪念林、百校万人校园植树绿化、生态文化教育基地等大型主题植树活动,并做好宣传报道。
牵头单位:县林业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芹阳办事处、县创森办、县级机关各部门
2、在全县各学校开展“创森千人签名”活动,并开展一次“共建森林城市、共享绿色生活”主题征文。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县创森办
3、开展森林城市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进行咨询服务。
责任单位:县创森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芹阳办事处、县级机关各部门、企业、学校、社区
4、开展捐栽认养活动。向全社会发布捐栽认养活动信息,号召开化籍在外人士、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市民参与捐栽认养林地、林木及绿地活动。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配合单位:县级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5、开展游览森林公园走进森林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游览森林公园,做好活动宣传报道。
牵头单位:县文广旅体局
配合单位:县创森办、县林业局
(三)公益广告宣传
1、媒体广告投放。专家组指导及考评期间,在《今日开化》一版刊发创森公益宣传标语,在开化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以森林城市为主要内容的专题片,在新闻栏目播出前后播放创森公益广告。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县新闻中心、县广电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