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激励我院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根据《开化县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县委办〔2019〕11号)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管干部、能上能下,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依法办事”的原则。选拔“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到中层领导岗位,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我县政法事业提供组织保障。
二、选拔职位和职数
我院共设内设机构 4个:办公室、教务处、学籍招生处、技术培训处共设股级职数 4名,其中正股 4名。因机构改革需要重新选拔任用部分中层干部,本次选拔任用的中层职位:1、办公室1 名:正股 1名;2、教务处1 名,正股 1名;3、技术培训处1名,正股1名;4、学籍招生处1名,正股1名。
三、选拔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提任中层正职的,应当担任中层副职一年以上;提任中层副职的,应当工作满两年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
(二)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其他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四、选拔任用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