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建筑业企业:
2019年10月19日,贝林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贝林·星月湾项目G10#-G12#楼、P47#--P67#楼、Y15#--Y17#楼、Y19#楼、Y21#--Y29#楼、Y31#-Y34#楼及地下室四-1、地下室四-2工程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该项目建设单位开化县贝林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周金财,施工单位贝林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祝杨磊,监理单位浙江正和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余峰,合同价12584.55万元 。
事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现已完成事故调查。
现根据县政府批复的《开化大棚坞“贝林·星月湾”三期项目“10·19”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批复意见等,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贝林集团有限公司:对项目部现场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隐患整改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不到位;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未在岗履职,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第二十三条和《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内容规定等,决定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议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0天,并给予全县通报批评。
(二)祝杨磊:该工程项目经理,未切实履行项目经理的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责令祝杨磊在我县区域内停止执业12个月,停止执业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至2021年1月9日。根据《衢州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项目总监违规扣分实施细则》 (衢建建〔2011〕16号),扣除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