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快推进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浙应急减灾〔2020〕35号)、《衢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任务的通知》(衢应急〔2020〕2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基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优化避灾安置场所选址布点,经研究,决定下达我县2020年度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2020年,我县建设规范化避灾安置场所18个,具体建设名单见附件1。
二、主要任务
(一)做好避灾安置场所的安全检测和规划选址工作。要确保避灾安置场所的安全性,每3年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避灾安置场所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和鉴定,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作为避灾安置场所继续使用,待其整改达标后或者重新选择就近符合条件的建筑作为避灾安置场所。各乡镇、芹阳办要根据任务指标,按照“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长效化运作、全覆盖保障”要求,合理规划,提升我县避灾安置场所有效覆盖率。
(二)做好避灾安置场所的功能设施配套设置。避灾安置场所要配备基本的生活设施,应急发电照明设备,必要的安全和消防设施,以及与场所规模相匹配的物资仓储设施,配备相应的床铺床位,尽量做到人性化安置,保持良好的卫生条件,确保安置人员有饭吃、有住处、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医,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储备相应数量的救灾物资和基本生活物资,在显目位置和主要道口设置避灾安置场所标识、指示牌和避灾场所平面图,标注应急撤离路线、人员疏导标志和避灾安置场所功能分区标志,方便群众识别。张贴悬挂有关图片资料,有针对性地宣传防灾减灾救灾科普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