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芹阳办事处,开化工业园区:
我县小微制造业企业(是指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制造业企业,不含化工医药、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任务艰巨。为全面提升我县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衢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小微制造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衢应急〔2020〕19号 ),结合开化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我县小微制造业企业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意义
(一)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法定工作。《安全生产法》第四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二)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提升我县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的现实需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指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企业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实现安全健康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并持续改进。我县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普遍还较差、安全生产管理还不规范、安全生产整体水平还不高,需要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这个载体来持续改进、不断提升。
(三)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政府实施安全生产分类指导、分级监管的重要依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评,将企业划分为不同等级,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各辖区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和不同安全生产水平的企业数量,为加强安全监管提供有效的基础数据。
二、工作目标
各乡镇、芹阳办事处和工业园区所辖范围内的小微制造业企业,2020年4月底前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目标制定和工作宣贯;2020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的提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修订以及对员工的教育培训;2020年7月底前开始运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不断提升;2021年3月以后,根据自身运行情况申报达标考评。
(一)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小微制造业企业,应当10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创建活动。基础好的,可直接申报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基础一般的,可先申报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
(二)3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小微制造业企业,应当100%开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优秀的,在通过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并运行一年后,可申报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
(三)30人以下的小微制造业企业,鼓励开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
(四)各企业10月底前完成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自评和申报工作,报所属乡镇、芹阳办事处、工业园区,各乡镇、芹阳办事处、工业园区初评后报县应急管理局。经县应急管理局抽查后根据评定情况公布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
三、评审管理
(一)根据《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4〕17号文附件)的规定,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本地区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和审核、公示、公告、发证工作。
(二)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程序按照《浙江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实施指南(试行)》(浙应急基础〔2019〕71号文附件1)和衢州市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的规定执行。
(三)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不分等级,达标企业统一规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小微企业”。
(四)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费和评审组织费由县应急管理局承担。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