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总结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评价年度工作成效,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为促进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全面检验年度各项工作成效,本着转作风、抓实干、立目标、促落实、提效率的原则,组织开展考核工作。各单位科室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严肃对待年度工作考核,实事求是进行工作自评总结,确保考核工作平稳有序。
二、考核对象
局属事业单位、机关科室,共13个。
内设机构(2个):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财务核算中心)、法规与行政审批科。
下属事业机构(11个):建筑业管理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市政园林所、环境卫生管理所、人民防空(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房地产管理处、城建档案室、城乡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村镇建设处。
其中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财务核算中心)、法规与行政审批科、城建档案室等三个单位科室不列入本年度具体评比。村镇建设处不列入2019年度考核。
三、考核内容和形式
《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细则》(附件1)明确规定的各项考核内容。此次考核实行单位科室自行申报、考核责任单位科室评分、考核办汇总、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局党委会审定的方式。
四、考核程序
(一)总结自评。依据《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细则》文件,各单位科室在认真总结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开展自评(附件2、3、4、6、8、9),依据考核细则逐项自评,经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0年2月13日前报考核责任单位。
(二)综合评定。根据考核办法,各考核责任单位结合平时掌握的具体情况,作出量化评分,经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将汇总表(附件5、7、8、9、10)于2020年2月15日前报考核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