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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度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

2021-06-25 开化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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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十三五”期间森林限额采伐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16〕66号)文件精神,为实现森林资源“双增”目标,推进钱江源国家公园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示范区建设,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下达全年森林采伐限额 10.37万立方米(材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

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是《森林法》赋予的法定职责,也是控制森林资源过度消耗的重要手段。此次下达的林木采伐计划(包含县林业局预下达的采伐计划)是本年度最大采伐限额,各乡镇(含芹阳办事处,下同)和国有林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突破。各乡镇要将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与推进森林资源稳步增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结合起来,按照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方针,做到凭证采伐率100%,切实增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意识。因松材线虫病除治等灾害木清理而造成采伐限额不足的,所在乡镇向县林业局提出申请,由县林业局在预留采伐计划中予以统筹安排。

二、科学分解森林采伐限额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各行政村森林可采资源、林政管理、上年度迹地更新完成等情况落实林木采伐计划,充分考虑林农的采伐需求,确保造林大户和农民建房等必需的采伐计划,保障林农对林木的处置权和收益权;针对自然灾害、林业工程项目等需求,乡镇可以单列少量采伐计划,原则上不得超过5%。

各乡镇于5月20日前将县政府下达的森林采伐限额分解到各村,分解方案在乡镇、村公务栏进行公示,并及时上报县林业局。今年,乡镇林木采伐审批期限截止到11月20日。

三、严格执行林木采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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