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开化县移民办:
2018年 8月20日至10月30日,县审计局对我乡主要领导任期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开审财报[2018]17号),审计发现2012年以来,中村乡政府通过重复申报移民项目,将2012-2014年度水库移民后扶资金共计138万元违规用于村级补助。为此,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重新申报项目,进行整改。根据《浙江省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库移民专项资金项目扶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移领办〔2015〕1号)、《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化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扶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开政办发〔2016〕51号)及《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12-2014年度水库移民后扶资金项目(安排资金138万元)进行变更。变更后项目1个,安排资金1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