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54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化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2018〕号)精神,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8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严格依法公开的原则。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依法推进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坚持便民快捷的原则。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政务公开作为维护群众权益、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途径,切实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务信息。
(三)全面公开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公开的以外,全面公开公安机关政务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注重公开工作的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能监督。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推进“互联网+政务”,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有效施政。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推进决策草案的公开。对涉及开化县全局性的重要事项或重大决策、公安工作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完成情况及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作出决策前将拟定的草案和依据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或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实行预公开,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同时,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信息的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县局各警种单位)
(二)推进政策执行过程公开。将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以及政府重要会议提出的涉及公安机关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县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的落实情况和公安机关确定的年度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通过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加大重大决策部署督查情况公开力度,主动公开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强化决策执行力。(责任单位:县局各警种单位)
(三)推进规范性文件公开和政策解读。及时将国家、省、市及公安部、省公安厅制定并生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开。坚持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重要政策、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牵头起草警种单位应将文件和政策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落实领导干部宣讲解读政策机制,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局领导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责任单位:法制大队、局办公室及相关警种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