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2018年度行政村综合争先考核办法》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认真贯彻实施。
(此件公开发布)
中共开化县大溪边乡党委
大溪边乡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日
大溪边乡2018年度行政村综合争先考核办法
为更好地发挥综合争先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更加有效地激发各村干事创业、争先进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不断开创“两美”大溪边乡建设新局面。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2018年度行政综合争先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类型划分
全乡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共24人。全乡12个行政村,根据实有人口数多少分成二类:
一类村:大溪边村、墩南村、大桥头村。
二类村:阳坑村、阳坑口村、上安村、黄谷村、下湾村、方田村、茂新村,月岭村、公淤村。
二、考核时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三、考评内容及分值
考核分由基本分、附加分、倒扣分三部分组成。
(一)基本分(具体内容及分值分配见附件1):
基本分为100分。主要包括经济指标、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基层治理四个部分组成(其中信访维稳、森林消防、国土规划“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清洁工程和经济薄弱村消薄等六项重点工作按年初制定的《大溪边乡2018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单项考核,不再列入综合考核)。
1. 经济指标(10)
考核内容为发展指标。发展指标主要考核重要经济社会指标落实情况。包括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城乡居民养老和医保参保率等。
2. 产业发展(26)
主要考核乡村振兴、经济发展方面,包括改革创新、农业特色产业(两茶一鱼、中蜂、等产业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工作、精准扶贫(异地搬迁)、民宿经济、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文化事业及旅游产业发展(全域旅游)等。
3、生态文明(18)
主要考核绿色发展及生态保护,包括四边三化、污水治理设施运维、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及管理、美丽乡村建设(厕所革命、村庄整治与提升等)、市级卫生乡镇创建、森林生态建设与保护(“珍贵树种“一村万村行动)等。
4.基层治理(46)
主要考核党建工作及社会综合治理,包括党风廉政、村两委班子(两学一做)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周二无会日)、意识形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党管武装、平安建设、“三治融合”、安全生产、卫生与计划生育等。
(二)附加分(详见附件2):
1.招商引资(封顶10分)。根据招商引资完成情况,视情加分。
2.重点项目建设(封顶10分)。根据项目完成情况,视情加分。
3.人气集聚“三五”工程(封顶5分)。根据人气集聚“三五”工程完成情况视情加分。
4.先进工作(封顶15分)
①上级表彰。年度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含市委办、市府办)或省级机关(含省级领导小组)表彰的每项加10分;受到县委、县政府(含县委办、县府办)或市级机关(含市级领导小组)表彰的加2分。同一项内容多级受奖的就高计分。
年末由各村自行申报,申报材料必须提供文件及其复印件。先进工作加分受表彰对象必须为村党支部或村委会。
②经验推广。独创性工作(以经验原创地、发生地为主),被省委、省政府(含)以上正式发文或省委、省政府(含)以上领导批示予以推广或肯定的每项加10分;市委、市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正式发文,以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予以推广或肯定的每项加5分;县委、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正式发文,以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予以推广或肯定的每项加2分。同一项工作受多级领导批示予以推广的就高计分。
年末由各村自行申报,申报材料必须提供文件及复印件作为依据,乡督查考绩领导小组审核并提出加分意见。
5.突击性重点工作。根据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突击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酌情加分,封顶5分。
6.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建设用地复垦)工作。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视情加分,封顶10分。
7.领导评议。召开乡党政联席会,根据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评分,加分封顶5分。
(三)倒扣分(详见附件2):
1.因工作不力、失职失误,或在作风和效能建设明查暗访中,被县、市、省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每人次分别扣5分、10分、15分。
2.出现森林火警的,每次扣1分;森林火灾单次受害面积15亩以内扣3分;15(含)-150亩扣7分;150(含)-300亩扣15分,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对因村两委干部工作不力造成越级上访或村主职干部不参与信访化解的,每次扣5分;对村两委干部参与信访的或借村两委名义信访的,每次扣10分;对村主职干部带头参与信访的或盖村党支部、村委会印章信访的,视情每次分别扣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30分。并对该村年度工作予以“一票否决”,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给予相关干部责令辞职或停职、免职处理。
4.在县、市各项督查中不合格的村,第一次对主职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度考核总分中分别扣2分、5分;第二次督查不合格的,对村主职干部进行约谈,并在年度考核总分中分别扣5分、8分;第三次督查不合格的,村党支部书记降为副书记,并在年度考核总分中扣12分;第四次督查不合格的,免去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同时对村主任采取组织处理,并取消综合先进奖评选资格。
三、考核奖惩
(一)考核等次确定。为鼓励村主职干部发挥带头人作用,在各村之间营造“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按照各村综合考核得分高低设置综合先进奖。一类村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二类村设一、二、三等奖各3名。
(二)“一票否决”事项(详见附件2)。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平安建设、安全生产、重大食品安全、重大污染事件、耕地保护、森林防火等责任制考核中有任何一项不达标的给予“一票否决”。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取消综合先进奖评选资格。
(三)考核结果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