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属学校(单位)、乡镇中心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3〕10号)和《关于印发<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教师〔2018〕16号)、中共开化县委办公室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县委办〔2019〕40号)等文件精神,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全力打造一支与建设“示范窗口”相匹配的思想过硬、业务精湛、结构优化、充满活力的教育铁军,推动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师德建设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通过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制度约束等措施,引导广大教师自尊自律自强,坚持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相结合,做到以德立学、以德立身、以德施教,争当“四有”好老师,更好担当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
二、活动主题
为人师表,立德树人。
三、活动时间
2020年9月。
四、活动内容
(一)组织理论学习
各校(单位)党组织要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周前会、初心学堂、线上云课堂等载体,以个人自学、集中自学、集中研讨等方式组织党员教师开展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等,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准确领会新思想的精髓和要义,进一步坚定建设“示范窗口”的战略定位和发展自信,积极引领“开化教师爱学习”的风尚,全力打造“国家公园?学自开化”品牌。
(二)开展典型宣传
结合第36个教师节庆祝活动和各校实际情况,借助微博、微信、论坛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县级各类优秀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时代风采。组织全体教职工中开展学习、座谈、研讨等活动,引导广大教师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严格自律,勤恳工作,切实做到“看别人、观自己、谋发展”,全力树立人民教师良好的整体形象,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践行师德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