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关于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化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集中解决国有企业发展中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等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试本经营预算的意见》(浙政发〔2008〕25号)和《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衢政发〔2013〕7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通过对国有资本收益的合理分配及使用,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国有资本的合理配置,推动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综合实力,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原则
1.统筹兼顾、适度集中。统筹兼顾国有企业自身积累和发展、国有经济结构调整,以及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需要,适度集中国有资本收益。
2.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要以国家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投入为重点,兼顾一般项目支出。
3.相对独立、相互衔接。既保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完整性和相对独立性,又保持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相互衔接。
4.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根据预算收入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
5.讲求绩效、公开透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绩效管理,并按规定及时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支范围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下同)上交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包括利润收入、国有股股利、股息收入、国有产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和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入。
1.利润收入。即国有独资企业按规定应上交国家的税后利润。
2.国有股股利、股息收入。即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获得的股利、股息收入。
3.国有产权转让收入。即转让国有产权、股权(股份)获得的收入。
4.清算收入。即国有独资企业清算收入,以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分享的公司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费用)。
5.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入。
(二)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是指经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包括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补充社保基金支出和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以下简称“其他支出”)。
1.资本性支出。是指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国有企业发展要求,以及经济发展的需要安排的支出。
2.费用性支出。是指用于处置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弥补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推动国资国企改革、支持国有企业发展等方面的补助性支出。
3.补充社保基金支出。
4.其他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