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加强桐村镇精神卫生工作综合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有力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镇政府研究决定调整精神卫生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和各村(居)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公布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鲍庆涛(桐村镇政府副镇长)
叶华勇(桐村镇统战政法委员)
副组长:徐生辉(华埠镇派出所副所长)
张克林(桐村镇卫生院院长)
成 员:姜寒柯(综 治)
项 宁(卫 健)
徐 媛(民 政)
王志强(残 联)
张 玲(桐村镇镇卫生院)
郑曦楠(华埠镇派出所)
余 剑(华埠镇派出所)
黎文超(华埠镇派出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桐村镇卫生院,由张玲同志任专项工作联络员,联系电话:15167089573(584961)。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政法部门负责或参与工作:
1、加强对患者救治救助工作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
2、协调同级相关部门,推动乡镇(街道)建立精神卫生综合小组。
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日常筛查和联合随访工作。
4、将救治工作纳入平安综治考评,加强考核,对因工作不重视、管理不到位、救治不及时,导致发生肇事肇祸重大案(事)件的,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负责人责任。
5、对工作不力,安全隐患较多地区和单位实行挂牌督办,专项整治工作。
(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或参与工作:
1、定期开展严重精神障碍疑似患者筛查和评估,将筛查结果报告开化县(市、区)精卫办;接受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技术指导,及时转诊病情不稳定患者;在上级精防机构的指导下组织关爱帮扶小组成员对患者进行联合面访,共同开展应急处置。
2、组织开展辖区精神卫生健康教育、政策宣传活动。
3、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例会,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通报重点工作情况、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4、落实部门间信息交换。
5、精神卫生综合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工作接任者自然替补。
(三)公安部门负责或参与工作:
1、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日常筛查和联合随访工作。
2、肇事肇祸和危险性评估3级以上患者的登记管理。
3、协助家属送诊有伤害自身行为和危险的疑似或确诊患者。
4、现场处置和送诊有危害他人安全行为或危险疑似或确诊患者。
5、协助查找地址不明确、错误和失访的患者。
6、流浪乞讨查找不到监护人或无法查明身份疑似患者的送诊。
7、对依法实施住院治疗患者,其监护人有阻碍住院或患者擅自脱离住院治疗的,协助医疗机构采取约束性措施。
(四)民政、残联部门负责或参与工作:
1、配合开展严重精神障碍者日常筛查,参与联合随访,落实监护补贴等救治救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