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行政村:
为更好地规范社会救助程序,履行“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调整保障金额或者取消保障资格,应当作出书面决定并告知理由”等相关规定,现将开化县民政局《关于采集“送达地址确认书”的通知》(开民字【2020】73号)转发给大家,请认真贯彻执行。
杨林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4日
关于采集“送达地址确认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
为更好地规范社会救助程序,履行“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调整保障金额或者取消保障资格,应当作出书面决定并告知理由”等相关规定,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民政局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采集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在册特困分散供养家庭、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
二、采集方式
县民政局委托各乡镇(芹阳办事处),通过购买服务形式聘请或组织为人公道正派、有责任心、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的同志采集“开化县民政局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要确保在册救助对象采集率100%。购买服务费用标准,按每户10元计算,由民政局根据乡镇(芹阳办事处)实际完成情况,将服务费拨付到乡镇,并由乡镇通过社会化形式直接发放到购买服务对象社保卡中,不得截留它用。
三、采集要求
1、认真填写“送达地址”,包括当事人、送达地址、收件人、电话(手机)、邮编、其他联系方式等内容。其中当事人必须是保障对象;收件人和送达地址必须经当事人确认过;电话(手机)必须是正常使用的电话(手机);其他联系方式必须由当事人确认为准。
2、当事人确认。在采集过程中,需向当事人仔细说明“告知事项”内容,确保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知晓率,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3、备注。在收件人和当事人不一致的情况下,写明收件人与当事人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