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开化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家库管理办法》和《开化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家工作规则》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化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家库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人民政府建立、管理行政复议专家库,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县司法局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具体承担日常联系专家、制定计划、组织活动、业绩考评、专家聘任等工作。
第四条 专家库成员以法律专家为主,吸收部分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科技等领域的教学、科研人员和实际工作者。
专家库成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二)在法律、政治、经济、管理、语言文字等领域具有中级职称以上或者同等专业水平,或者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在其工作领域享有较高声望;
(三)自愿服务行政复议工作,能够安排必要的时间参与相关活动,责任心强;
(四)年龄在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第五条 专家库成员由县司法局报县政府同意后另行公布。
第六条 专家库成员人选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推荐:
(一)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推荐;
(二)县法学会、律师协会等专业性社会团体推荐;
(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推荐;
(四)专家推荐或者自荐。
第七条 专家库成员每届聘期5年。
每届专家库成员聘期满前两个月,县司法局应当启动新一届专家库建立程序,根据专家库成员履责和增补人选推荐情况,结合聘任条件和本人意愿,提出入选新一届专家库成员名单的建议,报县政府批准后公布。
专家库成员因工作调动、身体状况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专家库成员的,可以向县司法局提交辞呈,报县政府同意后终止聘任关系。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可以邀请专家库成员参加:
(一)重大、复杂疑难或者群体性行政复议案件的实地调查、专题论证;
(二)重大、复杂疑难或者群体性行政复议案件的调解、协调或者听证活动;
(三)行政复议工作创新方面的事项;
(四)其他重要的法律事务。
第九条 邀请专家库成员参与行政复议工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按照专业关联原则,采用专家库成员自主报名与县司法局定向邀请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参与工作的专家。
第十条 邀请专家库成员参与行政复议工作,可以采用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委托研究、参与调研等方式进行,不断丰富、创新参与工作形式,扩大专家参与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第十一条 专家库成员应当按照《开化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家工作规则》的要求参加活动,认真负责地完成预定工作。
连续两年无正当理由不参与行政复议工作的,其专家资格自行终止。
第十二条 县司法局对专家库成员参与行政复议工作提出的合理意见、建议或者研究成果等,应当予以吸收和采纳,不能采纳的应当予以说明,对有重要价值的意见、建议或者研究成果可以整理成专题报告,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