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加强公务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健全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全面准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教育系统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根据《开化县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平时考核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遵循客观公正、精准科学、注重实绩、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领导评鉴与服务对象评价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
开化县教育局非领导成员公务员。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开化县教育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方利明同志任组长,江光华、余卫军、郑凯、余小康任副组长,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委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科),由余小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等工作组织实施。
四、考核内容和指标
考核以局公务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础,以服务教育系统中心工作为重点,综合评定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
(一)考核内容
1.岗位职责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县教育局中心工作及领导交办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
3.自身勤政廉政情况;
4.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承诺情况、服务对象投诉、群众测评情况;
5.平时督查抽查情况。
(二)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分共性指标(30%)和个性指标(70%)。
共性指标包括:
1.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指标(10%)。重点考核公务员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五个方面的正向表现和对党不忠诚老实、理想信念不坚定、不敢斗争、宗旨意识不牢固、规矩意识不强、律己不严等方面的负面情况;在急难险重工作中表现出的责任与担当情况及奉献精神。
2.工作作风指标(10%)。主要考核公务员贯彻执行组织决定情况,遵守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出勤情况等。
3.廉洁自律(10%)。主要考核公务员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和政风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包括是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被服务对象进行有效投诉的情况;被纪检监察机关处分、立案、调查、问责等处理情况;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服务对象的评议结果。
个性指标包括:
1.学习指标(10%)。主要考核公务员的学风、学习态度以及学以致用情况。重点包括是否按要求完成规定的政治、法律和业务学习任务,能否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
2.业务经办指标(30%)。主要考核公务员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纪律和政策水平,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重点包括对工作是否有责任心、敬业心,对服务对象态度如何,能否按规定程序高质量地办理各项业务,能否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有无推诿扯皮现象,服务对象是否满意,能否认真执行机关考勤纪律和工作纪律等。
3.目标实施指标(10%)。主要考核公务员在规定时间内所承担工作的完成情况及其在实施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能力。重点包括是否制定完成工作目标的计划,工作思路是否清晰,工作措施是否得力,是否切合实际,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等。
4.创先争优指标(20%)。主要考核公务员所承担的工作在全省、全市范围内的排名情况及实际成效。重点包括工作在全省、市排名是否领先,单项工作是否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表彰等。
五、考核程序
平时考核采取“月记实、季考评、年度汇总”的方式,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