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属学校(单位)、乡镇中心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现将《开化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职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开化县教育局
2020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化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职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督促广大教职工遵纪守规、廉洁从教,凝聚齐心共筑“阳光活力新教育”的强大动力,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对象
全县教育系统所有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报告内容
(一)本人婚姻变化情况;
(二)本人或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港澳台居民通婚情况;
(三)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或配偶、子女虽未移居国(境)外,但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情况;
(四)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五)配偶、子女从业变化情况,主要指受聘担任私营企业的高级职务,在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等;
(六)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变化情况;
(七)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或者共有人的房产变化情况;投资或者以其它方式持有投资型保险达5万元及以上情况;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股票、基金达5万元及以上情况;
(八)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参与非法民间借贷、担保且资金在10万元及以上情况;
(九)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或直属亲属(指夫妻、父母、子女)婚丧喜庆事宜;
(十)本人、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十一)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上述所称“子女”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共同生活的子女”指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移居国(境)外”指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股票”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发行、交易或者转让的股票;“基金”指在我国境内发行的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投资型保险”指具有保障和投资双重功能的保险产品,包括人身保险投资型保险和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
三、报告方式
报告对象如实填写《开化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职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详见附件1);有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还需填写《开化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单》(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