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属学校(单位)、乡镇中心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进一步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20〕70号),现对我县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提出如下调整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按打造“重要窗口”的新要求、高标准,在《开化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化县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开教发〔2017〕93号)和开化县教育局《关于公布2020年“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学校的通知》的基础上进行调整组合,将原协作型教共体转化升级为共建型教共体,形成紧密型合作办学模式,以城镇带农村、以优扶弱、优质均衡、共同发展,将城镇优质教育资源下沉到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激发乡村学校办学活力,提升乡村学校师资、管理、质量、文化等整体水平,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我县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现代化。
二、共同体学校
根据镇区学校为核心校,乡村学校为受援校,各成员校实行“资源共享、管理共进、教学共研、文化共生、考核捆绑”的共建型教共体管理模式,结合我县教育发展情况,将我县义务教育学校组建成16个共建型教育共同体。
三、工作要求
(一)突出党建引领。全县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注重发挥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引领党员干部教师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构建党建统领教共体建设的工作格局,可尝试组建联合党组织,常态化开展党建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