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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林〔2021〕22号 签发人:江旗峰
开化县林业局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中共开化县委、开化县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省市有关精神,结合开依法治县办《关于及时做好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及公开工作的通知》(开委法办函[2021]2号)的要求,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组织领导和依法行政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开化县林业局依法行政领导工作小组,成立由局长江旗峰任组长, 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 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员参与,层层推进的工作格局。
2.落实制度建设。制定本部门年度法治政府工作计划并落实各科室(所属单位),局党委两次听取和研究部署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各科室(所属单位)年度考核。一年来,局班子成员及其他干部职工没有发生违法行为。
3.人大、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规定。一年来,共收到县政府转交林业局主办的涉林建议提案共5件,其中代表建议3件,委员提案2件。建议提案内容涉及国土绿化1件、森林资源保护2件、林业产业发展2件。通过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意见反馈,满意5件,满意率100%。
4.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情况。制定开化县林业局宪法宣传活动方案,在单位办公场所醒目处、重点林区、景区等窗口张贴宪法宣传海报,发放宪法修正案宣传折页等资料,集中观看反邪教、《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民法典等法治教育宣传片。
5.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情况。为确保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推动林业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林业局年初签订协议聘请法律顾问,明确法律顾问职责,完善法律顾问考核机制,今年法律顾问共参与信访事项、疑难案件分析、合同纠纷等履职行为11次,发挥了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实效。同时,将法律顾问履职工作信息及时录入浙江省法律顾问服务系统。
6.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按照依法治县办的要求,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完善决策方式,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按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并及时报送。
(二)依法行政执行情况
1.重大行政决策方面。在重大行政决策上,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面对2020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广泛开展《传染病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为了有效防控疫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开化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开展全天候、全方位、全领域法治宣传,全力打好疫情防控第一战。通过摸清底数、制定方案、动物处置、落实补偿、管理移交、变更登记、鼓励转型等方式,平稳推进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退出,没有发生因处置野生动物引起养殖户上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