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处理工作,根据《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处理程序规定》(国卫办疾控发﹝2015﹞38号,以下简称《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处置工作,完善本单位职业暴露处置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规范》培训,确保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处理规范有序。结合实际,新增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处置机构3家:开化县人民医院、开化县中医院和开化县妇幼保健院,同时将处置机构名单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