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开化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化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1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快推进“整体智治”三年行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和谐平安开化建设,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2021年衢州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开化县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等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现状,特制定本防治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总目标,充分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努力实现地质灾害防治从单部门应对单一灾种向多部门联动应对灾害链转变、从人防为主向人防技防并重转变、从隐患点管理向风险防控转变,着力提升地质灾害“整体智治”能力,为努力成为展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示范窗口”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加快完成“整体智治”三年行动年度任务,做好新发生地质灾害隐患“即查即治”;完成全县地质灾害风险普查、2个乡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农村切坡建房排查;建设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点6处。建立完善“识别—监测—预警—处置—反馈”地质灾害风险闭环管控机制,整体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
二、全县地质灾害概况
我县共有入库地质灾害现状隐患点5处,威胁4户14人及过往车辆行人安全。2020年新增地质灾害灾险情212处,截止4月已完成综合治理160处。已划定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85处,主要分布于人口集聚区、高陡边坡、建房修路切坡等地质环境复杂或人类工程活动区域。
全县地质灾害特点是点多面广、规模小,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类型,多为切坡建房、修路、矿山开采等人类工程引发,降雨则是最直接的引发因素,汛期发生地质灾害相对集中。
三、2021年我县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气象资料分析:预计2021年我县极端天气气候事件较频繁,气候年景偏差。其中,梅汛期可能出现较明显的降水集中期,出现暴雨洪涝或局地内涝的可能性较大;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盛夏有阶段性高温热浪,高温日数较常年略偏多,气象干旱程度中等略偏重;台风影响重于去年,预计有2~3个台风影响我县;强降雨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较高;局地强对流灾害较重,预计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一)重点防范乡镇和灾害类型
芹阳办事处、华埠镇、长虹乡、池淮镇、马金镇、村头镇、桐村镇、林山乡、大溪边乡、苏庄镇、齐溪镇为滑坡、崩塌灾害发生的重点乡镇,需加强防范。泥石流灾害主要发生在地形高陡的山间沟谷,华埠、林山、桐村等乡镇需要重点防范。
(二)重点防范区
人口集聚区、旅游景区、低丘缓坡开发区等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在建工程、大中型水库岸坡、山区中小学校舍、闭坑矿山的采空区及弃碴堆放点、交通沿线、农村经营性用房、村民房前屋后开挖形成的高陡边坡、小流域沟谷等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段。
(三)重点防范时段
我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为:4-9月,需要防范因短时强降水、连续降水引发的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以及发生强降雨至雨后48小时的时段。
五、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地质灾害防灾体系建设
1.持续推进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根据《开化县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大力加强地质灾害风险识别能力、风险监测能力、风险预警能力、风险防范能力、风险治理能力、风险管控能力等六大能力建设。
2.健全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体系。总结评估我县“十三五”时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成效,全面分析我县“十四五”时期地质灾害防治面临形势,确保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工作,为“十四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明方向。
1.全面推进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按照《浙江省1:2000乡镇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浙江省乡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规定,完成村头镇、桐村镇1:2000乡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开展芹阳办事处1:2000乡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工作。
2.完成全县农村切坡建房排查。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汛前大排查》和《全省农村切坡建房情况排查技术要求》,对全县山地丘陵区农村切坡建房情况逐幢开展排查并建立切坡建房情况数据库,为地质灾害隐患源头防控做好数据基础。
3.重点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县资源规划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广旅体局、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芹阳办)要完善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机制,加强对综合治理项目的管理,强化隐患核销点后续安全监管。
4.强化新发地质灾害“即查即治”工作。制定地质灾害隐患“即查即治”方案,对新发生和新发现的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及时科学划定危险区范围,按照“即查即治”要求,提出分类处置措施,开展避让搬迁或工程治理,及时化解风险、“不欠新账”,确保今年新发地质灾害隐患“即查即治”。
(三)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