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属学校(单位)、乡镇中心学校:
根据《中共开化县委 开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力实施“钱江源英才计划”的意见》(县委〔2020〕19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组织评选开化县第三届名师名校长。为认真做好评选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开化县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含社会力量办学,包括普通中小学校、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在职教师和现任中小学校(园)长;教研机构在职教育教学研究人员。
已被评为省特级教师、市名师名校长不再参与县级名师、名校长评选;现任校长(园长)原则上不参加县级名师评选;已获得两届及以上县名师、名校长荣誉或年龄在52周岁以上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中小学名师评选条件
1.坚持一线教学工作,师德高尚,具有系统、扎实的教育理论和专业基础知识,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原则上要有不少于3年的班主任工作经历。
2.中学教师具有高级教师职务和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和幼儿园具有一级以上教师职务和专科及以上学历,教龄在10年及以上;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综合性、专业性荣誉称号,或在学科课堂教学评比中获县级一等奖及以上(评选德育名师的获县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等县级以上德育类荣誉可视为符合此条件)。
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推进素质教育,教育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在县地域范围内处于领先地位,能起示范引领作用。(评选德育名师的须善于做不同类型学生的思想工作,并有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对德育名师着重考察申报者“育人”实绩,需有“典型事例”。)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近3年公开出版过专著或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过1篇以上较高水平的相关专业论文(评选德育名师的至少有1篇为德育类论文或专著),或近3年内主持过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并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成果。
(二)教研机构名师评选条件
1.师德高尚,具有系统、扎实的教育理论和专业基础知识,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指导学科教学成绩突出。
2.具有高级教师职务,从事教研工作3年及以上,从事教研工作以来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综合性、专业性荣誉称号。
3.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积极承担并有效完成教育教学研究或教材建设工作。近3年公开出版过专著或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过1篇以上较高水平的相关专业论文。
4.能深入教学第一线,并进入课堂上示范课、研讨课,每周平均不少于2课时(教案不少于1个)。是全县本学科教育教学的领头人,能起示范引领作用。
(三)名校长评选基本条件
1.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师德高尚,受到师生的广泛敬重,本全县范围内有较高的知名度。自觉抵制有偿家教,近三年内未从事有偿家教。
2.连续任校长(园长)3年及以上(含主持工作副职),具有相应的校长任职资格证书。中学校长具有高级教师职务和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具有一级以上教师职务和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有正确的教育思想,能把握当前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现状,有效把握学校发展机遇,治学严谨,作风民主,公正廉洁,保持学校高位运行或持续发展,成效明显。近3年内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过1篇以上有较高水平的教学论文或管理论文,或主持过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并获得二等奖以上成果,学校有市级以上科研课题。
4.坚持在一线教学,办学规模在48个班以下的中小学校长必须兼任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
5.从教以来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综合性、专业性荣誉称号,身体健康。
三、推荐名额及办法
(一)县第三届名师、名校长评选名额20名(其中名校长不超过5名)。